其实随着农村的孩子逐渐走向城市,都市中的适龄人群,不仅在恐婚,而且在恐育。这种趋势正在朝病态化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感觉婚姻所带来的悲哀与不幸远远高于其幸福感和快乐感,贾春宝就在文章《为恐婚者辩:幸福就是让恐婚者不再恐慌》中提到:
选择单身,自然有来自物质压力的难以抵抗的原因。很多单身者,并非由于物质方面没有准备好,而是在精神与思想上没有做好结婚的准备。思想上,一方面是对单身生活的依恋,或者是对婚后生活不确定性的焦虑,那种焦虑逐渐转变成为恐慌,在精神上享受无拘无束的时光。
其实负责任的人才恐婚,恐婚在很大程度上是面对婚姻的诚惶诚恐,是对责任的重视,是对现实的不再逃避,却又感觉手足无措,任何一个面临转型的人,都会有如此的不适应的,找到一个负责任的恐婚者,总是比找到一个来者不拒的时刻准备好跟别人结婚的人要强。
本文是在恐婚的基础上,谈谈恐育的现象形成的本质问题。
在最近媒体和微博上,关于结束计划生育政策,放开二胎生育的言论此起彼伏。更有甚者提出雷人提案,建立二胎资格的转让机制,因为总是有很多符合生育二胎的人不想要,同时有很多人想要二胎却不被政策允许。相应的节目反思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也没有排除诸如“百日无娃”的专项运动。
新闻上说,清华大学胡鞍钢教授成为中央第18大的委员,据说,这位胡教授曾经多次呼吁放开生育二胎的限制。
中国的政策跟很多发达国家都不同。比如独生子女政策之下,每个夫妻都仅仅有一个孩子。在这种情况下,很多应该考虑到的意外情况,我们的政策制定者都没有考虑到。
比如,假如孩子能健康成长,也就罢了;但假如孩子的健康、就业、婚姻等方面出现的一些意外状况,全家人都会顿时陷入困境甚至绝境。
假如孩子能茁壮成长,则需要面对来自各方面的攀比,诸如对孩子人性的尊重,对孩子心理的呵护,对孩子自主权的培养,避免孩子出现孤独自闭。每个孩子都成为由家庭抚养,却要承受来自外界的压力的生命。但是比如孩子夭折,成年后违法犯罪被判入狱甚至被判死刑,那么这个家庭将何以谋生?
更为奇怪的是,对超生家庭的罚款,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比如某个富豪“顶风作案”,生了二胎之后,居然被罚款300万,并称之曰“社会管理费”。政策与生育结合,就如此成为杀富济贫的具体手段。甚至在某地曝出灭绝人性的丑闻,说地方计生委,由于孕妇不交4万元的费用,就将孕妇强行“终止妊娠”。
其他国家的做法,跟中国刚好相反,比如西欧、北欧、北美洲的那些国家,甚至在中国周边的某些国家,孩子出生之后,父母就有权利如英雄一般地从政府领取抚养费。
网民说,三十年前你们宣传‘计划生育好,政府来养老’,我们信了;二十年前你们改为‘计划生育好,政府帮养老’,我们依然可以接受,十年前你们彻底颠覆了过去的承诺,改成了‘养老不能靠政府’,我们认了!现在我们老了,又说适时推迟养老计划!我们该信谁?”
很多因素导致中国越来越多大人呈现“恐育”的心理状态。恐育固然会受到传统伦理的批判,但做DINK总是会有难以言喻的如释重负之感。这一部分原因是物质攀比让一个家庭越来越失去把一个孩子正常抚养长大成材的条件了。从内在心理到外部环境,孩子时刻再面临与外界之间的竞争。
在恐育一族的人看来,养育孩子所能满足的,无非就是某种意义上的天伦之乐,但当孩子离开襁褓状态,就会被担心被人拐卖,犯罪分子称之为“给孩子换个父母”。
孩子稍微长大一些,就会进入到青春期的逆反状态,就会学着跟父母对着干了,更有甚者,跟父母之间的心理博弈,也会让被事业与生活重重压力的父母加深了其身心疲惫之感。
并不单纯是那些大事与大环境,即使是一些小事,都会惹来无限的烦恼。
某个朋友喜生千金,大家都为他开心,更是羡煞了贾春宝这样的,梦想在结婚之后超级想要女儿的人。
但那个朋友的开心感觉很快就被一些难以回避的琐事破坏了。因为虽然他的太太是汉族,他却是少数民族,他很希望孩子在民族成分上随自己作为少数民族,但民政部门却迟迟不给办理。他在远方家中的太太为此大伤脑筋,甚至双方经常为此事发生口头矛盾。据说,好几个月过去了,闺女一直是“黑户”。
另一个朋友做了妈妈,却为了闺女的名字而苦恼,先生家是书香门第,所以公公婆婆很看重这个隔辈儿孩子的“冠名权”,但双方又发生分歧,都认为对方取的名字,自己不喜欢。所以不得不为了和谐而放弃自己所坚持的意见。
更多的是,在乡间人来人往之中,让自己的孩子大声叫过往人的敬称,那个孩子会感觉到欢愉吗?都能感受到开心愉悦,似乎只有孩子自身除外。
如此想来,人结婚生子,大体上更多的不过是为了别人成就感的满足,出于家人传宗接代的责任或者是炫耀的工具罢了,当成功怀孕、或者成功地为人父母之后的那种美妙感受消失之后。如何能将这种幸福感与成就感,愉悦和快乐保持下去呢?这却是一个疑问。
问题是:当在什么年龄阶段生育,是由身体因素决定的;在什么条件下生育,是由人的婚姻状况决定的;生多少是由政策因素决定的;多生之后所受到的“惩罚”是由个人的资产状况决定的;甚至孩子的命名权,都会有那么多人争来争去的,要综合大家的意见的时候,那么还有什么是自己决定的?
客观事实是:谁拥有孩子的抚养权是由法律决定的,也是由人情决定的,就是不能由自己决定;孩子如何教育,怎么样提高营养,是由学校决定的,由媒体的专家决定的,就是不能由自己决定的。
假如自己决定的因素很少,有多少因素能给自己带来成就感呢?更多的是在实现别人的价值罢了。
根据政策,夫妻双方皆为独生子女的可生二胎。
《北京晚报》上报道,一对北京夫妇意外怀上第二胎。为了办生育证,在老家和北京来回奔波盖了30多个红章,复印资料达50多页。在备齐所有材料后,计生办还要求找10位邻居开座谈会,寻求生二胎意见,在邻居同意下才能生。等拿到生育证时,肚子里的胎儿已有七个月。
这对双独夫妇办合法二胎准生证的“成果”。尽管每个部门都在“按章办事”,但是这种“没有困难也要制造困难”的思维方式和办事方法对公众的危害,与贪腐相比毫不逊色,是“橡皮章腐败”。
生育权和结婚权一样,是人与生俱来的基本权利,搞不懂的是,一个孩子的出生,除了孩子自身以及父母之外,跟周围的人和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之间究竟有什么更难以割裂的关系!在中国居然要考虑那么多难以确定的因素,怎能不让人感觉恐慌?!
不管是恐婚还是恐育,都不是一个人、一个家庭、一个区域与一个国家的正常现象。
假如制度与政策,所形成的社会环境,让人恐惧结婚、恐惧孕育下一代,那是一种缺陷与失误。所以那是一种失败而不是一种成就。
所谓恐婚与恐育现象,更多的是在社会的变革中造成的迷失。怕就怕,当越来越多的人陷入这种迷失,只想逃避为人父母的结果,如何能让人类世界得以延续。
贾春宝
2012年6月15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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