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能实现共赢吗?


 
       改革就是改变与革新,就是将不适应经济发展的体制与机制改变成新的契合经济发展的体制与机制,以期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共同发展。提到改革,人们往往就会想到利益的调整与重新分配,就会想到有人会因改革而得利,有人会因改革而失利。当然,人们的这种思想观念也不是空穴来风,国企改革,致使工人下岗失业,当前的事业单位改革,又被指国家甩包袱,一是因为要将事业单位养老推向市场,有降低养老标准的嫌疑,二是因为事业单位“参公”后,没有行政级别的工作人员其技术职称不算,统统按科员套改,中高级人员的工资待遇大大下降。正是因为多数人在改革中利益受损,改革才会遇到阻力。改革能实现共赢吗?答案是肯定的。
1978年之前,农村实行人民公社制度,生产力低下,农民收入低,很多地方农民吃不饱、穿不暖。就是在这一年,被生活所逼的凤阳县小岗村18户村民按下了鲜红的“红手印”,搞起了“大包干”,18户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异常高涨,当年粮食喜获丰产,不但完成了上交任务,还留有充足的粮食。“大包干”被总结推广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有力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富裕了农民,同时也促进了农业税收的增长。“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改革是成功的,也是共赢的。
农村改革的成功,极大地解放了思想,力促“改革开放”政策的出台。“改革开放”是搞活经济、繁荣市场的重大举措。“改革开放”使中国走上了工业化发展道路,目前正在向重工业化方向发展;使得中国经济发展步入了快车道,目前中国经济总量已跃居世界第二;使得市场经济得以建立,市场得以繁荣;使得城镇化建设得以推进,群众得以发家致富。可以这么说,正是因为有了20年前的改革开放政策,才有了中国的经济大发展、文化大繁荣和社会大进步。“改革开放”政策的改革也是成功的,也是共赢的。
    20世纪九十年代初之前,当时实行的是地方财政包干体制,中央财政收入少,压力大,为了宏观调控和开展工作,不得不向富裕的地方政府借钱,这严重地影响了国家集中财力办大事的意愿。而且地方贫富差距过大,也不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始于一九九三年的分税制改革,理顺了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调动了两个积极性,促进了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中央财政蒸蒸日上、省级财政稳稳当当”充分反应了分税制改革的成效。中央财政充盈起来之后,国防建设得以加强,重大科研项目得以实施,对贫困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得以实现,为随后的农业税改革(免农业税)打下扎实的基础。同时,由于分税制改革明确了中央与地方的财权与事权,调动了地方的工作积极性,地方发展也步入了快车道,特别是贫困地区,由于有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支持,发展强劲,发展潜力巨大。分税制改革实现了中央与地方的共同发展,可以说是成功的,也是共赢的。
在国家财力尚有限的时候,改革都能实现共赢,难道在国家财力殷实起来之后,改革反而做不到共赢?
改革往往涉及到利益调整,如何减少改革阻力,实现改革共赢,考验着改革决策者的智慧。当前,中国经济发展面临两重压力,一是外围经济增长乏力,有衰退迹象,降低了投资者的投资意愿,同时对外向型经济(出口)也构成一定的压力,二是拉动中国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出口受限,消费不振,经济增长仍需投资拉动,这严重地影响了经济增长的稳定性与可持续性。所以,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是当前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我们的改革是为经济发展服务的,当然要围绕经济发展来改革。
当前,我国已进入改革深水区,改革必须深入下去,那么如何才能减少改革阻力,实现改革共赢呢?一是不让群众利益受损。改革要想得到群众的拥护与支持,首先不能损害群众的利益。例如,当下进行的事业单位改革,只要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待遇水平不降低,没有行政职务的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事业单位“参公”人员工资待遇不降低,事业单位改革就不会遇到什么阻力。二是让利于民。拉动中国经济增长的短板是消费,因此,改革可以围绕消费做文章。要想激活群众消费,必须提高群众的收入,增强群众的消费能力。例如电价、油价等关系民生的改革,都要充分考虑群众的利益。至于电企、煤企等因改革而引发的亏损,国家可以考虑给予适当补贴。三是搞好自身改革。改革“革”自己最难,政府若“革”自己,必将引发群众关注、深受群众欢迎,并且这将是最好的榜样。若政府能将自己“革”好,何患群众不支持?
改革,政府让利也好,不让利也罢,实际上对经济发展都将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从长远来说对政府是利好,是赢的。若在改革过程当时,不损害群众利益,对整个社会来说改革也就达到了共赢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