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ad商标案 唯冠输掉了契约精神


  iPad商标案唯冠输掉了契约精神

  自从2月17日唯冠召开发布会后,最近唯冠和苹果口水纷飞,iPad商标纠纷又再次升级。周一,21日苹果公司发布律师函称,深圳唯冠全程参与了当年iPad商标的转让交易,指责深圳唯冠“不实陈述”。

  苹果在律师函的附件中列出了很多细节,如最初沟通iPad商标转让协议的员工都是深圳唯冠员工;深圳唯冠法务部总监麦世宏曾签署iPad中国大陆注册商标的转让协议等。这些证据证明,当年台湾唯冠向IP公司转让商标时,深圳唯冠完全知情。

  笔者也再次重新梳理了整个案件和2月17日的发布会,得到的结果与苹果相同:唯冠缺乏契约精神。

  类比:非法同居不等于卖淫嫖娼

  2月17日唯冠在北京的发布会上,深圳唯冠的律师马东晓指出了苹果在iPad诉讼中的两处漏洞:

  一个是,唯冠集团转让商标的委托企业是台湾唯冠,而不是深圳唯冠,两家公司都是唯冠集团的子公司,根本没有权利买卖。第二,虽然苹果从IP公司处获得了商标,却一直没有“过户”,没有到商标局登记的商标被中国是作为非法商标处置。

  苹果周一的声明中大量证据证明,深圳唯冠当年知情,商标转让合法有效,唯冠律师所谓的第一个漏洞已经被苹果的证据无情地击碎。那么,咱们分析下没有过户应该如何看待没有过户的商标权。

  我们先用两个比喻解释这起商标转让纠纷。

  一个是夫妻关系。合法的商标使用就好像是领了证的婚姻关系。唯冠转让商标,我们可以看成是离婚;转让给苹果,可以看成是再婚;领结婚证,就好比到工商局办理商标过户手续。

  现在唯冠和苹果与商标的关系好比:一个女人(商标)与一个男人(唯冠)协议离婚,并与苹果私定终身,但却没有领证。唯冠认为,尽管签了协议,但是因为没有办离婚手续,所以她不是你的女人,而是我的女人,所以她还是要陪我睡觉,我要享有商标权。而你和苹果私定终身是非法同居,我要举报你们是卖淫嫖娼,让公安来罚你款。

  再举一个唯冠律师用过的比喻:卖房子。商标如房子。唯冠把房子卖给了苹果,协议签了,钱也交了,就等着房产局办理房产证了。唯冠的律师认为,因为没办证,所以房子就还是唯冠的。苹果在等房本的时候,把房子出租出去,被唯冠举报,说这是非法出租,还是要罚款。

  问题出在哪儿?契约!当你签了协议的时候,你已经规定了放弃权益的时间。在没有办手续之前,女人和房子的确不是苹果的,但也不是你唯冠的!也就更谈不上侵权,人家是自由恋爱,虽说是非法同居,但绝对不是卖淫嫖娼,更不能按照卖淫嫖娼去罚款。

  我想,即便苹果一审败诉,也不意味着iPad必须遭遇下架。因为,唯冠的转让协议是合法有效的,苹果不是iPad商标的主人,唯冠也不是,在协议中他们已经发起,所以根本就谈不上侵权和所谓的天价罚单了。

  七问李肃

  对于整个iPad商标案的操盘手,和君创业总裁李肃在2月17日发布会上的多个观点,笔者更不敢苟同!

  李肃说,IP公司用法律的方式威胁唯冠。如果使用法律是威胁,那么唯冠跟苹果打官司是不是也在威胁苹果?法律是合法的手段,我们不用合法的手段威胁,难道要我们用非法的手段威胁?

  李肃说,杨总受了IP公司的误导,当初IP公司承诺不与唯冠竞争。我认为,不但iP公司没有误导,连苹果公司也没有误导唯冠。苹果iPad与唯冠iPad就是完全不同的两类产品,他们的区别比笔记本和台式机的区别还大。而事实上,唯冠最近三年内,根本就没有任何类似苹果iPad的产品。

  李肃说,Ip购买唯冠商标时,正遇上唯冠的财务危机,他们是乘人之危,显失公平。苹果和唯冠怎么才能公平呢?是苹果等着唯冠像苹果一样强大,还是等着苹果也濒临破产?

  李肃说,唯冠后来一直想做iPad,但是商标被苹果买走了,所以才走了下坡路。唯冠2001年就注册了商标,当2003年跟苹果打官司的时候,自己没出iPad,苹果却出了iPod;又过去三年,2007年,苹果出了iPhone,唯冠还是没有出iPad;2010年,苹果发布iPad,这时已经是三年又三年,三年又三年,九年过去了。你埋怨苹果抢走你的机会?埋怨得着么?

  李肃说,iPad的商标案就如同当年的达能和哇哈哈的案子,民族品牌要被抢走。我也有民族主义情结,但iPad真不是唯冠建立起来的品牌,只是你注册的而已。iPad商标和达能哇哈哈根本就不是一码事儿。缺乏契约精神解决ipad商标纠纷,只会丢中国人自己的脸。

  李肃说,苹果用IP公司巧得iPad商标,是欺诈,这种说法有些过。

  你的女人被大款看重,你卖的地皮被一个大户收购要盖大楼,人家并不需要自己出马,可以找媒婆或者中介,否则委托代理中介是干什么用的?一个行业总有一个行业存在的道理。笔者反问一句,如果当初是苹果购买,唯冠会不会狮子大开口呢?

  李肃说,唯冠索要天价索赔不是敲诈。李肃和唯冠的律师都说,索赔是商战不是敲诈。试问,当男人知道跟自己协议离婚的女人,将要嫁给一个大款,便索要巨额赔偿;卖房者明明签订了协议,收了房款,发现买房者是个大富翁,就迟迟不腾房,还打110报警。这算不算是敲诈?或许在中国不算。

  笔者记得胡舒立批评马云时,说他缺乏契约精神,影响中国的市场准则。笔者,再次提醒行业,iPad商标案已经签订了合法的合同,只是没有办手续而已。而苹果的iPad商标已经成为全球的驰名商标,在国内也应该受到保护。iPad商标案牵扯到台湾香港大陆的法律,和各方利益,也能看出中国企业在全球化过程中的契约精神。

  我不觉得马云缺乏契约精神;但唯冠、李肃和杨荣山肯定缺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