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辞、辨说三种思维形式


  与这四种思维活动相联系,荀子又明确提出了名、辞、辨说三种思维形式。名是“命”所产生的直接结果。荀子给名下了一个定义:

  名也者,所以期累实也。(同上)

  认为概念是抽象反映一类事物共同属性的思维形式。概念的实质是类,说明抽象性和普遍性是概念的本质属性,这一见解异常深刻。他又说:

  若有王者起,必将有循于旧名,有作于新名。(同上)

  认为名不是一成不变的,有“循旧”,也须“作新”。但名的变与不变,其要求都是“名以指实”,即名实相符。

  辞则是“期”所产生的直接结果。荀子说:

  辞也者,兼异实之名以论一意也。(同上)

  这是说,辞的作用,不是简单地指称事物,而是表示一个思想。这不仅揭示了辞的本质,而且从思维形式的结构和作用上说出了辞和名的区别和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