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国务院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总计29条具体措施,包括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推动其创新发展和结构调整、加大支持企业开拓市场的力度、帮助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小企业集聚发展、加强对小企业的公共服务等8个方面。
这6600多字的意见可以看成是去年10月国务院一系列支持小微企业举动的综合和深化,主要还是“少取多扶”。“少取”,集中在对小微企业减负,比如提高增值税征收门槛、减少各种收费等方面。“多扶”包括拿出财政资金作为小微企业扶持基金、支持小微企业创新,建立对小微企业扶持的服务平台等方面。应该说,在当前形势下,对小微企业实现“放水养鱼”非常有必要,而且这一系列政策出台也会在一定层面上让小微企业得到发展,改善当前小微企业生存的局面。
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小微企业生存局面是否能够根本改善,并在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增长、科技创新与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还需要在更多方面下功夫,还需要进一步加大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力度。
之所以这么说,首先在于小微企业数量众多,而扶持资金有限,可谓“僧多粥少”。国务院打算将中小企业专项资金总规模由128.7亿元扩大至141.7亿元,以后逐年增加,同时依法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为此中央财政安排资金150亿元,分5年到位,2012年安排30亿元。但这些资金在1000多万小微企业、几千万个体户面前,平均下来几乎就是“毛毛雨”。
第二,减税减负政策能否最终落实。从多年实践来看,国务院推出的一系列减少税负的政策,常常在落实过程中打了折扣。之所以会如此,主要因中间执行部门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导致执行上的“肠梗阻”。同时,目前税收的减免力度依旧有限,尽管有所减免,但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企业税负过高的问题,也没有解决好更深层次的国民收入分配体系中的问题。
第三,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还是没有落到根本性的金融改革创新上。多年来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一直没有办法解决,更别说更弱势的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问题了。根本原因在于金融业的市场化程度不够,草根金融的合法性问题得不到解决。靠以大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来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这条路,事实证明走不通,小微企业的融资难必须靠小微金融企业来解决。
目前最重要的路径是实施金融制度创新,在金融领域构建一个多层次多元化的服务体系,多渠道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其中包括充分利用民间资本、发展草根金融,使民间融资合法化。既然温州已获批金融综合改革配套试验区,进行先行先试,就应将这些积极经验借鉴并试行到更多地区,如鄂尔多斯等民间资本非常充裕的地区。只有让民间融资阳光化、合法化,才能在根本上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甚至要在支持小微企业上,采取比温州金融综合改革更有力度的动作,比如加速利率市场化的改革,这样可逼迫金融市场产生激烈竞争,最终使小微企业能有更宽松的融资环境。
解决小微企业问题,还是要回到一个最基本的认识上来,那就是一定要强调市场的力量。中国这么多小微企业能够诞生并发展,正是市场力量推动的。
客观而言,不管政府采取多大的扶持力度,就小微企业自身而言,它的发展都遵循着一定的市场经济规律。小微企业中的99%难以成为大中型企业,甚至可能会较早地面临破产、歇业的困境。小微企业之于市场经济,好比代谢细胞之于人体。小微企业每年有一定比例的死亡是正常的市场淘汰现象,不是每个小微企业经过扶持都能成为大中型企业、万年企业。当务之急是给小微企业营造企业不论大小、不论所有制如何都能公平竞争的环境;通过更大力度的减税减负,为小微企业营造成本较低的经商环境;通过制度创新创造宽松的创新环境;通过不断减少政府干预,培育更健康的市场环境。
总之,回归到市场力量本身,是推动小微企业更好发展的基础。对小微企业的政策扶持只有建立在市场力量的基础上,小微企业未来的发展才更有可持续性,也更具实效性。
发展小微企业更需依靠市场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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