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有恒产


  为了实施民有恒产的计划,孟子又提出了恢复井田制度。第一,把耕地划为井字形的方块,每井九百亩,每块百亩,中间的百亩为“公田”,周围的八百亩分给八家农户作为私用,使八家“皆私百亩”。第二,八家农户提供劳力地租,“同养公田”即共同耕作公田,在完成公田的耕作任务后,才能干自己私田上的农活,即“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第三,各农户“死徙无出乡”,永不离开家乡,并按井编组,“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互相友爱,互相帮助。一有盗贼,共同防御;一有疾病,互相照顾,形成一个亲爱和睦的小农经济社区。第四,这种“九一而助”的井田制度只适用于“野”,至于“国中”即城内和近郊则不划并地,而实行“什一而使自赋”,即由土地的所有者向国家缴纳十分之一的实物地租。第五,这种井田制度还得“润泽之”,根据实情进行适度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