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应该如何“揭家丑”?


我们应该如何“揭家丑”?

 

廖进中

 

近段,关于“大饥荒”,以及后来的“文革”话题又成了舆论的焦点。上世纪60年代初,中国究竟“饿死”多少人?迄今,还无定论。有人以《中国共产党的七十年》中的“1960年,中国人口比上一年减少一千万……”为例称;有人以原国家统计局局长李秋瑞的研究为例,称“1958年到1963年,非正常死亡是2158万……”,也还有更多的。

一个“死”字,说明了我们民族的极端思维习惯:60年代,乃至整个计划经济时代,我们是挨了“饿”,但“饿”就是“死”吗?把当年的“非正常死亡”人数,乃至包括了正常死亡的“减少”人数,都说成是“饿死”,岂不是太过、太绝?同样,对“文革”的反思,也是如此,一个“劫”字,把人们的判断推到了极点。

“家丑”可以揭,也应该揭,但怎么样“揭家丑”?值得研究“死”,就是“饿死”吗?“乱”,就是“浩劫”吗?我们能这样对待历史吗?这样就能跳出现实的困境吗?一言以蔽之,我们能这样的“揭家丑”吗?

 

                                                         (20125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