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财产公开宜早不宜迟
● 陈 宏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表示,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加强经济审查,进行领导干部个人财产申报试点。把进行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写入党代会报告,广东省在反腐倡廉的建设中再次走在全国前列。在党代会分组讨论中,省委常委、纪委书记黄先耀表示,领导干部申报财产的方案已经出来了,目前正在做试点方案。
无数事实证明,最关键的改革措施通常遇到的阻力最大。权力必须接受法律的控制,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没有监督的权力还必然助长腐败分子的气焰和势力,从而结成腐败同盟和利益集团,特别是处于权力高位的腐败分子,甚至于会干扰破坏改革的进程。探索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公开,广东省的试点值得公众关注和期待。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发布的2011年度法制蓝皮书中提到,在就公职人员财产监督的调研中,被调查公众中,高达81.4%的人认为公职人员应当公开其财产状况。从学历和就业状况来看,从小学学历到博士学历者、从学生到离退休者,均普遍认同公开公职人员的财产。被调查的公职人员,亦普遍认可财产公开。
官员财产公开是世界通行的反腐措施,被许多国家证明是对付腐败现象的有效武器。推行官员财产申报公开,任何一个国家都乱不了。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切实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才能从根本上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官员财产申报必须要公开,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就在4月14日,超过500名俄罗斯国家杜马(议会下院)和联邦委员会(议会上院)议员向社会公开了收入和财产清单。这是自2009年5月国家公职人员根据“反腐败法”开始向社会公示个人收入和财产以来,俄议会第三次大规模公开议员的个人财富信息。俄罗斯掌握公权力的官员必须公示个人收入的做法正渐变成一种制度,被俄社会各界广泛认可,并在客观上加大了全俄反腐力度。
中国的财产申报公开正在路上。199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要求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申报个人收入情况。2001年,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发布了《关于省部级现职领导干部报告家庭财产的规定(试行)》,将省部级现职领导干部的申报事项由个人收入扩展至家庭财产。200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进一步将县(处)级副职以上领导应报告事项扩展至其配偶、子女的有关事项。201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又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
从1995年至今,财产申报制度在中国已推行达17年之久,但财产登记制度流于形式。2009年以来,部分地区进行过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试点,但由于缺乏全局的推动,停滞不前。事实上,众多倒下的腐败官员有谁如实申报过财产情况?他们无不是一步一步通过多次财产申报走了过来,甚而有的还边腐边升。2011年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大案18464件,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524人,其中厅局级198人、省部级7人。
这种尚未建立官员财产公开监督的现实状况,是影响中国改革进程的极不稳定的因素,也是影响和谐社会构建的关键性问题所在。所以决不能瞻前顾后,对官员的迁就纵容,反而是害了他自已,也极大地危害了我们的事业。如果不乘势有所作为,将对中国整个反腐败事业和建立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十分不利。
推行官员财产申报公开宜早不宜迟,应在探索中改革,在落实中完善,应下决心全面启动官员财产申报公开制度。从某种程度上讲,当前中国反腐还缺乏刚性的法律保障,官员腐败难以有效监督,迫切需要推行官员财产申报公开制度,使之为改革开放保驾护航,切实保护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果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