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实名制的出路


   2010年9月1日起,中国开始推行手机实名制。用户到营业厅购买手机卡,必须持身份证才能办理。众多省区市规定,报刊亭必须要求客户出具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认真核对信息,不一致的拒绝办理。客户及报刊亭经营人必须分别在入网登记单上填写相应内容,当面完成签名手续。但如今,据媒体报道,不少省市已重现了手机“无证驾驶”的“繁荣景象”。

 
  公众对手机垃圾短信不胜其烦,纷纷要求政府部门从信息安全出发,落实手机实名制。然而,手机实名制风风火火地搞了一阵子,就慢慢地变成了鸡肋。从实名制到不再实名,手机用户并不是强烈反对和质疑,而是如释重担地叹了一口气:现在办卡方便多了。
 
  如果我们把有其名而无其实的手机实名制看作是一场假唱的话,那么,真正的主唱者不是通讯运营商,而是消费者自己。落实实名制固然会给各级运营商带来阵痛,但为了客户,为了发展,他们也别无选择。正是我们的不再坚持,才在一定程度上默许了他们的“偷懒”。试想,如果通讯运营商在开始“偷懒”的时候,消费者就强烈地反对,并发出相应的呼声,实名制何至于沦落到今天这个地步?其实,正是在实名制刚开始的时候,民众没有明显地感受到实名制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好处,反倒是为实名制的麻烦而苦恼,才慢慢地出现了今天“温水煮青蛙”的局面。
 
  垃圾短信愈演愈烈,骚扰手机用户的电话和信息屡禁不止,个人信息不保,手机用户的投诉越来越多。这时,通讯运营商才想起来手机实名制的好处,其中的转变岂不值得玩味?无奈之下,他们又自作聪明地研发了副号,意图为客户扫清免受骚扰的障碍,殊不知,这根本不是解决问题的上策,只能导致在与手机实名制背道而驰的路上越走越远。
 
  从表面上看,手机实名制“名存实亡”源自某些手机卡代理销售商不严格执行国家规定,进而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的效应,使得守规者门可罗雀,违规者反而获利颇丰。但如果我们进一步细究便不难发现,在这个“渠道为王”的时代,垃圾短信、违法短信的投递成功率关键取决于传播渠道是否通畅,而把守这一关卡的是中国联通、中国移动等运营商。但出于某种经济利益的考量,通讯运营商对于垃圾短信、违法短信往往“口头上重视,行动上忽视”。事实上,只要运营商能够切实尊重并保护用户的不知情权,那么中途拦截垃圾短信、违法短信,使之无法抵达消费者的手机终端,这在技术上是完全可以做到的。这从发生在广州的“红名单”事件便可见一斑。
 
  客观地说,手机实名制的实施对于利用手机进行潜在违法犯罪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但手机实名制遭遇“执行难”也是不争的事实。总体上利大于弊的手机实名制遭遇尴尬局面的关键原因在于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上的纰漏。
 
  在笔者看来,手机实名制应以保障个人信息安全为前提,而对于个人信息安全的保障则需要相关法律、法规来护航。这不仅需要通信部门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及时堵住个人信息泄露的漏洞;还需要相关信息保障制度的完善,明确泄露个人信息者的法律责任及追究办法,从而以法律的力量筑牢公民信息安全的大门。唯有如此,个人信息安全才能得以保障,手机实名制才有了“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