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办学之名骗取巨额教育经费胆量何来?
近日,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群众不断向媒体举报,称该县王市镇孙某某采用非法手段获得私立学校办学许可证,通过承办所谓的“九年一贯制”学校,骗取国家巨额教育经费问题,贻误农村学龄儿童学业。(2012年4月12日中国网)
经过记者调查发现,利辛县这个所谓的“九年一贯制”学校,全校只有三名农民工老师,均无教师资格证。对于如此不具备办学条件,孙某某却通过刻假公章,通过教育内的“内应”,获得主管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并通过虚报学生数,每年可骗取国家数十万元的教育教学经费。如此胆大妄为,实在令人瞠目结舌,更暴露出很多问题。
无利不起早。应该说,任何人多少还是有点私心的。但是,绝对不能让私心膨胀。一旦利欲熏心,将会使自己冲破道德底线,丧失良心和理智。无论是什么样的学校,都必须有合法的手续,并且本着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对事业负责、对社会负责的精神,绝不能借办学之名,结党营私、谋取暴利,更不得骗取国家教育经费。前文提到的孙某某等人串通一气,私立非法学校,不但欺骗了家长及社会,更使得国家教育经费成了某些人空饱私囊的“唐僧肉”。良心、良知,是做人之本。一个人一旦失去良心,唯利是图,真的将会很可怕,将会严重践踏社会公平正义。因此,加强公民的道德教育,让全社会树立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公道正派的良好风气,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
官商勾结、官匪勾结、官黑勾结,是老百姓最深恶痛绝的,同时也是各种腐败案件和责任事故背后的罪魁祸首。不难看出,上述事件中的孙某某等人之所以能够以一个假公章“一路通吃”、“包打天下”,除了其胆大包天、利欲熏心外,一个根本的原因,就是其利用了主管部门的“关系”作为“内应”,也就是说其背后有人为其撑腰,有“保护伞”。正是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的不作为、乱作为,才使得百姓的利益、国家的资金被无情践踏。看来,当地纪检监察机关,有必要好好地查一查了,说不定能挖出一些蛀虫和腐败分子。
法律神圣不可侵犯。做任何事情,必须走合法程序,但是在一些人的眼里,法律可以无视、程序可以简单,全凭关系,全靠特权。据知情人透露,王某、潘某抓住利辛县教育局局长更换时机,孕育出了现在孙某某民办学校的办学许可证。在孙某某申报批复材料后,理应履行的合法程序,全被王某、潘某的特权淹没了,仅盖个利辛县教育局的公章就予以“合法化”了。这种无视法律、玩弄特权的无耻行径,充分暴露了一些职能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的狂妄,绝不能坐视。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不容践踏。不论涉及到谁、职位多高,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公民,党内不允许有凌驾法律之上的特殊党员,任何人都不能干扰法律的实施,任何犯了法的人都不能逍遥法外,都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工作,关乎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是影响国家前途命运的民生工程、德政工程,不允许“儿戏”。必须下决心铲除教育现代化事业进程中的各种违法乱纪者,真正还受教育权于人民,还公平正义于社会。
(倪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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