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由李亚鹏等申请设立的“北京嫣然天使儿童医院”近日通过了北京市卫生局的批复,该医院将由中国红十字会下设的“嫣然天使基金”筹建,并将成为中国第一家儿童慈善医院,重点对患儿进行唇腭裂手术治疗。如果该医院登记成功,它应该是中国社会组织发展中的又一个具有标志性意义的事件。
对于非营利性组织,例如非营利性的慈善医院,驱使人们组建这样一个组织的目标,应是为那些无力支付医疗费用的贫困患者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而参与到组建和运营慈善医院的人群,大体上包括四类:一是兼具企业家精神和志愿精神的发起人,二是慈善资金的捐助人,三是医生,四是包括管理者和其他辅助人员在内的医院雇员。其中发起人往往也是最初的捐助人。
在这四类人中,前两类对慈善医院除了实现使命,往往并无任何金钱利益诉求。而后两类,尽管需要使命感,但他们可能同样希望能够从医院的运营中获得一份合理的个人收入。这就导致在同一个组织下,不同个人由于利益诉求存在差异而可能出现组织失灵的问题。
要防止民办慈善医院的组织失灵,笔者认为,可以借鉴美英等发达国家公益性医院的治理经验,重点在医院内部建立以下治理机制。
第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治理机构。这些机构包括理事会(或称董事会)、首席执行官(及其负责的行政管理委员会)和医务委员会。理事会的人员构成应该包括作为出资人的慈善基金的理事或高级管理者、社会贤达人士、本医院首席执行官,以及医生代表。理事会对全体捐助人负有实现既定使命的信义义务,是医院的最高决策机构。首席执行官及行政委员会向理事会负责,执行理事会制定的行政管理章程和财务制度,从事具体的日常管理。医务委员会同样向理事会负责,执行理事会制定的医疗管理制度,并对医生的医疗行为进行督导与监管。
第二,理事会要建立一系列严格的规章制度,主要包括财务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和医疗行为监管制度,使得日常的行政管理活动和以上的医疗活动有章可循,有则可依。同时,一旦出现管理问题或医疗事故,可以准确认定责任人并进行追责与整改。
第三,要建立各项信息披露机制,保证既有的捐助人和救助对象,乃至社会上潜在的捐助人和救助对象,都能够及时准确了解到相关信息。譬如关于医院运营收支的财务定期报告机制、救助对象的个人信息和医疗进程报告机制、获得救助的联系方式、标准及救助者遴选办法,以及必要时的应急报告机制。
即便上述三类主要的内部治理机制都建立起来了,民办慈善医院要持续地成功运营下去,还需要处理好三个问题。
一是内部治理与外部监管的平衡。民办慈善医院要接受包括卫生、民政、税务等在内的各类政府部门的外部监管。但是,由于医疗行业本身的特点,政府相关部门针对医疗人员的资质准入、医疗质量监管、患者投诉举报的处理、依法纳税等方面同样要行使其社会管理职能。
二是从业者的自律与他律的平衡。民办慈善医院要强调包括理事会成员、管理层、医生和医疗辅助人员等从业者的道德自律。中国慈善医院的从业者也应该在使命感的驱动下,强化对自身行为的道德约束。
三是慈善目标与持续运营的平衡。慈善意味着对救助者的免费,在财务上这体现为单向的成本支出。这是国内不少慈善医院难以为继的根源。要解决该问题就需要建立资金补偿机制。补偿机制之一是获得持续的社会捐助,而另一种机制则是慈善医院本身也从事一些营利性医疗服务项目,利用这些项目的收益来补贴慈善项目的开支。
据报道,李亚鹏表示,未来“北京嫣然天使儿童医院”将面向高收入人群提供一些收费医疗服务,用盈利补贴对贫困家庭儿童的救治。这未尝不是一种可选办法。但是,在医院运营初期要吸引大量高收入人群就医并不现实,而获得持续捐助可能更加重要,这还是需要在有效的治理机制下,在获得社会充分信任下才是可期的。
民办慈善医院的使命如何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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