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的预兆


   吉祥,《辞源》释为“美好的预兆”,在我国自古就是福善喜庆、事事顺遂的祝吉之词。

  “吉”、“祥”二字的字意与联系,在中国典籍中可见到不少解说。

  《周易•系辞上》曰:“吉,无不利。”

  《周书•武顺》曰:“礼义顺祥曰吉。”

  《说文解字》曰:“吉,善也。从士口。”

  《山海经•大荒西经》:“江山之南栖为吉。”注曰:“吉者,言无凶夭。”

  《释名•释言语》曰:“吉,实也,有善实也。”

  《文选•东京赋》:“祚灵主以元吉。”薛注云:“吉,福也。”

  

  可见,“吉”字包含有“福”、“善”、“实”、“顺”、“无凶夭”等寓意。

  至于“祥”字,《说文解字》曰:“祥,福也。从示,羊声。”

  《尔雅•释诂》曰:“祥,善也”;“祥者,福之先者也。”

  《后汉书•窦武传》注云:“祥,吉凶之先见者。”

  《文选•东京赋》:“卜征考祥。”薛注云:“祥,吉也。”

  从以上材料可知,“吉祥”这两个字最早是分列的。甲骨文中就已经出现了“吉”字,殷商卜辞中,“吉”代表善、利,举凡好的预兆都称“吉”。如《易•系辞下》:“吉事有祥。”意为吉利之事必有祯祥。“祥”字亦有“福”、“善”、“吉”、“见吉凶”之意。“祥”的本意是指吉凶的征兆。如《左传》僖十六年:“是何祥也?吉凶焉在?”“祥”就是通指吉凶。有时专指吉兆,如《礼•中庸》:“国家将兴,必有祯祥;国家将亡,必有妖孽。”有时又专指凶兆,如《尚书•洪范•五行传》:“时则有服妖,时则有龟孽,时则有鸡祸,时则有下体生于上之疴,时则有青眚青祥。”后世多以吉兆为祥,以凶兆为不祥。

  “祥”、“吉”本来意义就相近、相通。因此,“吉”、“祥”二字常被相提并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