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建言:听听进城农民工们盼的啥
全国两会召开之际,笔者先后走访了来自农村在郑州务工的部分农民工,听听这些进城务工农民工们盼的啥?
田大叔是一位来自河南许昌鄢陵县农村的农民工,今年60岁,2007年4月,从鄢陵县农村老家来到郑州从事环卫清洁工,上午上班时间从凌晨3点钟至中午12点半,下午下班时间12点半至晚上7点半钟,以次轮回上、下班工作制。除了每月一天的休息时间,没有任何节假日。我们除了在国家法定假日五一,只有一天是双倍的工资,十一和春节是三天双倍的工资外,再没有任何的奖金了。在郑州市从事环卫清洁工的几乎90%以上都是来自农村,让他们这些来自农村清洁工不能理解的是,他们这些来自农村清洁工,每天干的工作时间最长,干的活最脏、最重,干最轻松的城市户口清洁工,每月拿的工资2000多元,而我们这些来自农村的清洁工,像田大叔这样从2007年就干清洁工的,每月也只能拿到1100元(工资1080元,工龄20元),除了在工资上相差如此之大外,更谈不上享受养老、医疗、工伤等福利待遇了。如果按照国家政策,我们不应该享受吗?
小李是一位来自信阳某县农村的一名农民工,在郑州某建筑工地从干小工(勤杂工),一年四季,除了雨雪天气,每天基本都是早上天亮吃饭,吃完饭干到中午,中午一个小时左右吃饭时间,一直干到天黑下班,一天要干十几个的活。在谈到每年“十一”、“五一”等国家法定节假日,放不放假?不放假干活老板给不给双倍工资?小李一脸无奈的告诉笔者,干我们这一行的,每年除了春节放假外,再也没有节假日了,老板发双倍工资想都不要想,只要年终能分文不少的把我们的“血汗钱”分文不少的兑现掉,就已经很不错了。现在老板的心都黑的狠,比旧社会的地主老财“周扒皮”还要狠毒。
小杨和小张是来自驻马店某县农村来的姑娘,两姑娘不但同住一个村子,还是同班同学,高中毕业后,为了给父母和家庭减轻负担,放弃继续考大学机会,两人一块来到郑州打工。现就业于郑州某酒店从事服务员工作,每天工作时间基本是:早上10点钟左右上班,中午不休息,下午2点钟左右下班,5点钟左右再上班,晚上11点钟至12点钟左右下班(两班轮换制),每天工作时间基本在8小时至9小时。不过,这两位女孩比干建筑工小李稍好一点的是,每逢“十一”、“五一”等国家法定节假日,老板虽然不让休息,因为餐饮业越是节假日越忙,连过春节老板甚至都不让走,虽然可以拿到双倍工资。除非家里有特别特殊情况老板才批假外,要没有特殊情况,长年难回老家一趟。
小王是一位来自周口某县农村毕业的大学生,今年32岁,她和丈夫同在郑州打工,两个孩子,一个在读小学,一个在读幼儿园,小王在郑州市一家私营食品公司办公室工作,上班时间,早上8点钟至下午6点钟,中午,吃饭在公司自己买着吃,每月工资1600块钱,丈夫每月工资3000元左右。夫妻两人工资加起来5000元左右,每月去掉读幼儿园儿子600块钱,房租600块钱,水、电费约300块钱,燃气、米、油、盐、菜500多块钱,加上两个孩子零花钱,和全家4口人的穿衣,每月去掉家庭各项开支后,也就所盛无几了。
小王告诉笔者,如果家里一月再来一、两次客人,基本没有余款了,当初大孩子读小学时,因为不是本地户口,学校光借读费就收了6000块钱,听老乡说,他去年为了让孩子能在郑州某小学读书,在带领孩子去学校报名时,学校负责人告知,不是本地户口要向学校交纳“赞助费”1万块钱,所谓赞助费实质就是借读费,学校把收费名称改一下,是为了躲避上级严禁向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收取“借读费”。随着两个孩子渐渐长大,本来想靠省吃俭用,购买一套属于自已的“窝”,看着房价一天比一天高,如果国家房地产政策不调整,房价降不下来,看来靠省吃俭用买房没希望了,只有等两个孩子大了才说,如果孩子大了再没钱买不起房,只有一条就是回老家了。
最后,笔者要强调和呼吁的是,笔者所走访的以上农民工中,他们共同存在着同样一个问题,那就是没有一人与用工单位签订有“劳动协议”。这些农民工在谈到自己为什没有和用工单位(企业)签订“劳动协议”?他们告诉笔者:不是我们不愿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协议”,而是用工单位不与我们签,如果你今天找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协议”,那你明天肯定被用工单位辞掉走人。
用工单位为何拒绝与所雇用工人签订“劳动协议”?带着这个问题,笔者咨询郑州某律师事务所杨律师,杨律师告诉笔者,据他了解目前郑州95%以上用工单位,都没有与所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协议”,用工之所以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协议”,一是用工单位利用农民工不懂法律,如果发生工伤事故和工资待遇等纠纷,因为没有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协议”,如果发生上面纠纷案件,农民工有理说不清,农民工上访和告状,往往都因无凭据而人过问;二是劳动监察部门监管和宣传存在严重漏洞。如果劳动监察部门,能够经常深入到用工单位和企业不定检查和走访,发现用工单位和企业没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协议”者,发现一起严重给予处罚,看谁还敢违背《劳动合同法》,现在劳动监察部门,已不是过去的执法部门,而成了国家拿钱白养,企业老板们的“看门狗”,吃亏的永远是弱势群体---农民工。
城市建设离不开农民工,农民工是城市建设的“功臣”,现实中的我们农民工兄弟们又如何?由此,笔者盼望参加全国两会人大、政协代表们,多为弱势群体农民工兄弟们鼓与呼,确保农民工兄弟们的利益不受侵害,得到国家法律保护。(作者:吴贤德,现为固始县总工会外出务工人员联合会驻郑州农民工维权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