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孔子看来,事君以礼是再正当不过的事情了,事君要是不以“礼”,还要靠什么呢?我们现在一提到这个“礼”字,总是会想到三拜九叩那类的东西,但是实际上这个“礼”远远不是那么狭隘的东西。“事君之礼”,既有表达对君的敬意的一方面,同样的也有限制过度的谄媚的一方面。比如“礼”规定见了君主要拜几次,少拜了,固然是失礼。多了呢?不仅仅是要拜,还要舔君主的脚趾头呢?还有那个什么东东尝齐桓公的米田共呢?也是“非礼”的。“礼”本身就是一个规定,过了,不足都是“非礼”的。在孔子当时,不仅仅是有对“君”作的不够的,比如季氏那些。更有许多“过度”的,而且事的还不是“君”。真正谄媚的,在正当的时候也许正是做得不够的那群人。很复杂,也很无耻。比如那些给君主们敬献美女的,比如将自己儿子蒸了给齐桓公吃了的那个,也许是什么也不讲究的,甚至“见了皇上甚至不磕头”的,那又是什么东西呢?
同时我们还应该看到,在孔子这里,所谓的“礼”一直都是双向的。不仅仅是要求“臣”的,不仅仅是要求下边的。最宝座之上那个白痴也是一样有限制的。一切爱,都不是无缘无故的。想要臣子们做什么,皇上们也是要付出一些什么的。否则怎么样?皇上没做到位,臣子们要怎么办呢?皇上需要用什么来换臣子的忠心呢?
【参考译文】
孔子说:事君以礼,人家却以为是谄媚啊!
礼”一直都是双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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