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管理者,深交所对于创业板的回应一直不到位,说来说去说不到点子上,关键是能否突破利益的掣肘。
深交所在这些核心问题上理应有明确的改革态度。
创业板说来说去说不到点子上,关键是能否突破利益的掣肘。
围绕创业板的争议来自于高溢价发行,业绩变脸,缺乏真正的退市机制。目前的创业板与中小板没有本质区别,特点不突出,中小板的病症倒是一应俱全。作为管理者,深交所对于创业板的回应一直不到位,对创业板爱恨交加、既想扶正又投鼠忌器的心态跃然而上。
估举数例。
针对创业板业绩增速下降,本周三(3月28日),深交所发文称,中小企业上市前后的业绩增长普遍存在“耐克曲线”特征,即上市后一两年业绩增长滞缓,甚至下降,而3-5年时间之后又恢复高速增长的态势。深交所表示,创业板公司大多数处于企业成长期阶段,业绩波动正是这个阶段企业的重要特征之一。为此,深交所呼吁投资者,投资者应给予创业板公司更多宽容,把关注点放在企业的核心竞争优势和持续创新能力上来,注重中长线投资,避免短期投机和跟风炒作。苹果躺着也中枪,成为深交所列举的业绩扭亏为盈案例。
创业板上市公司是创业期的公司吗?创业板两套上市盈利标准分别是: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正因为又有高赢利又有成长性,创业板上市公司尤其是早期上市公司才获得了高溢价,如今一夜回到解放前,又成为业绩波动的借口。
令人难以容忍的是,中国不分红的上市公司动辄拿巴菲特的伯克希尔哈撒韦当护身符,而创业板公司业绩下降又扯上了苹果。拜托,你那叫业绩变脸,叫不恰当的高溢价上市,叫没有成长的一毛不拔,胡萝卜和人参,比得着吗?
如何改变发行价畸高的现象?
3月2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陈鸿桥在“上市公司‘南山板块’跨越一百高端论坛”上提出,资本市场吸纳新兴业态和创新型企业面临新需求,特别呼吁符合创业板第二套较低标准的企业,以及互联网、服务业、创投动向等类别的公司积极上市。实在说,第二套标准也不低,按照这一标准,继续采用目前的审核法,高溢价发行仍是大概率事件。
只能从市场化与监管两个层面改进目前的体制。陈鸿桥建议,从三个层面推进资本市场制度创新。首先,应考虑在现有法律、制度框架下,在操作、执行层面改进、优化保荐发行思路和流程;其次,在监管层面改造、完善一些现有规定,如上市门槛降低问题、保荐责任加大问题;最后,借未来公司法、证券法修改之际,从法律层面完善。上市门槛降低、保荐责任加大是好提议,而加大保荐人责任、责权利匹配,为什么无法落到实处?监管层拥有准司法权,交易所可以公开谴责,用了几次?手握利器而不用,人们质疑的当然不是投机者,而是手握利器者使用不当,甚至使用不公。
创业板上市中介机构、监管部门责权利必须匹配,降低上市门槛应以公平监管为先,首先建立正确的激励机制,否则枝节的修补无济于事。创业板也好,未来的新三板也好,实行市场化的发行制度,建立严厉的信托责任体制,才是关键。如果发审委有权无责,如果审计机构有利无审,那市场必然乱套,寻租必然泛滥。深交所在这些核心问题上理应有明确的改革态度。
最后,对于大众翘首盼望的退市机制,意见稿等已经新鲜出炉,关于非经常性损益方面的规则有根本性创新,但不可抱以过高的期许,原因就是高溢价发行圈走的真金白银,以及利益群体烘托股价,让退市十分艰难。
3月2日,全国政协委员、深圳证券交易所理事长陈东征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针对在目前的退市制度安排下,创业板上市公司达到退市标准比较困难的观点,表示:“这是一个正常的过程”,无论目前好退不好退,通过创业板退市制度的完善,起码资本市场具备了上市公司退出的机制。是的,有退市机制比没有退市机制要好得多,但执行比章程更重要,通过降低溢价发行,增加公开谴责等,把退市机制落到实处,更是管理者、监管层的应尽之责。
创业板制度为何说不到点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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