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网络自杀留言引出众多社会问题
作者:任亚东 | 来源:求是网 | 点击: 3 | 发布日期:2012年03月22日
作者:任亚东[1]
03月20日人民网报道:抑郁症女孩微博发自杀消息的新闻。3月18日上午10点54分,一个自称 “走饭”的网友在微博上发出 “我有抑郁症,所以就去死一死,没什么重要的原因,大家不必在意我的离开。拜拜啦。” 随即引发大量网友关注。截止19日下午,该微博已被转发3万多次,评论近2万条。跟帖中,大量网友劝慰博主,但结果还是未能阻止悲剧发生。19日凌晨1点32分,江宁公安在其官方微博上证实,该女生已经去世,经初步调查,警方确认其为自杀。调查“走饭”的网友得知“走饭”自杀系“因为就业压力,不是谣传的为情。”“走饭”的微博内容显示的确存在抑郁症倾向,她感叹 “没有一个可驻扎的地方,到每一个地方那儿的人都对我说:你得走。就连回家妈妈都说:你不能留在这儿。每一刻看着那些离去的期限我就觉得孤立无依。”调查得知是一个很有才华、纯真调皮且充满幽默感的女孩。
“人民网报道,在中国,各类精神疾病人数在1亿人以上,每13个人中有1位精神疾病患者。”其中抑郁症最多,而90%的抑郁症是自杀的罪魁祸首。“富士康情况报告”显示,富士康在跳楼事件的3个月,每月要流失员工高达5万人以上。”这是我国首例被公认是社会问题的青少年自杀事件。自杀已成为15至34岁人群的首位死因。多数国际专家发现:每出现1例自杀,平均至少对6个人产生严重的不良影响。中国目前尚无确切的数字来说明自杀所造成的直接经济、社会和心理损失。根据保守估计的数字推算,中国每年有25万人自杀死亡、200万人自杀未遂,1例自杀死亡可使6个人受到严重影响,给他人造成的心理伤害持续10年,每年有150万人遭受到亲友自杀死亡所带来的严重心理创伤。1例自杀未遂可使2个人受到严重影响,自杀未遂持续6个月;400万人遭受到亲友自杀未遂所带来的严重伤害。基于如上假设,我国每年有1700万人的心理和社会功能因他们所爱的人的自杀死亡或自杀未遂受到严重损害。目前尚无办法来准确地评估由此而产生的“负担”大小,但如果进行保守的估计,即所爱的人的自杀会使亲友的心理、社会和职业功能降低20%,那么自杀每年会使卫生负担增加340万自杀未遂所造成的伤残调整生命年(DALYS);这会使自杀所造成的总的卫生负担增加38%。
我国高校现状表明,高校心理咨询机构不健全,专业人员少,心理咨询被等同于思想政治教育,失去了心理咨询的科学性,是造成我国高校大学生自杀未能明显减退的一个重要原因。普通高校是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开始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民办高校心理健康工作却晚了近10年,发展速度相对缓慢,而且不平衡,不少学校至今没有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据调查,绝大数高校都在不同程度上进行了心理健康教育,但是相应的保障条件不能满足教育的需要,效果不佳。在调查的10所高校中,9所有心理咨询室,5所归在学务处或者在团委,2所在共科部,其他2所挂在其他部门,基本上都是行政人员编制,不利于工作人员的职称晋升,专职人员很难在现有岗位上寻求发展,兼职人员待遇往往得不到落实,大部分人员工作量大但报酬低,目前心理健康教师处于一个不良的环境中。还有些高校根本没有心理健康教育机构。
笔者2010年对网络媒体报道青少年自杀新闻调查与分析发现,我国网络媒体报道青少年自杀新闻的总体工作开展不错,但存在着不少矛盾与问题,其中我国报道自杀的新闻媒体少,报道贫困区域自杀新闻更少,青少年自杀新闻少之又少等矛盾和自焚式自杀渐多,不规范自杀报道渐多等问题比较突出。
在不规范自杀新闻报道渐多中发现,媒体从业者比任何人都了解语言在传递微妙意义方面的重要性。在对自杀新闻的报道中,媒体语言不应将自杀耸动化。媒体从业者应特别小心不要夸大在该地方曾发生的自杀事故的数目,以免将这些地点定位成所谓的自杀胜地。众多的研究也得出同样的结论:媒体对自杀的报道可以引起模仿性自杀行为。模仿性自杀还与媒体覆盖的数量和显著程度相关,反复报道、轰动报道之后通常都能见到明显的模仿性自杀行为。
笔者2010年9月对我国自杀论文调查与分析发现,我国论文信息平台的总体工作开展不错,但我国众多信息平台收集自杀论文少,社会学方向的自杀论文更少,青少年自杀社会问题的论文少之又少等问题比较严重。
自杀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青少年自杀并不是一种简单的个人行为,而是对社会问题的反应。由于社会的快速发展政府体系的不完善和个人综合知识的不足造成了社会——文化的不稳定状态,破坏了对个体非常重要的社会支持和交往。因而就削弱了人们生存的能力、信心和意志,而脆弱的个人表现出的异常行为往往导致自杀率的明显增高。
在现代社会中,自杀已成为十分突出的普遍性的问题。自杀也是一个悲剧性的全球公共问题。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的变化,许多国家的自杀现象都在增加。中国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对自杀现象特别是对肩负着复兴伟业的青少年的自杀实证研究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和现实意义。教育、卫生、妇联、工会、司法等机构合作探讨当代中国青少年自杀问题,剖析当代中国大学生的自杀的原因和现状,开展青少年自杀的预防和救治,以及由此产生的时代效应,进而制定出干预自杀、处理问题的相应措施是十分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