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都没有错


  对于近日网上出现的“五星级饭店洗碗女工留剩菜为儿子补营养遭开除”的新闻,“文中”和“文外”众说纷纭。有从道德层面讲的,有从情感方面讲的,有从制度方面讲的,莫衷一是。观察大家的结论,好像人人都有道理,谁都没有错。

  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一个冲突事件中会出现“公”、“婆”都有理的情况?我觉得,问题的核心,是我们看待问题的价值出发点。而此事件中人们的态度,真实反映了关于中国文化中“情理法”排序的说法。所谓“情理法”的排序,就是在我们的文化中,在对待事情和人的态度上,是按照先“情”(先讲感情)、再“理”(再讲道理)、后“法”(最后看看制度和法律怎样规定)的顺序排列的。

  在本案例中,“情”的问题首当其冲,做洗碗工的母亲“每次倒东西,我会想,要是这些给儿子吃了,多好啊!”已经读大三的儿子,正在长身体,还很瘦。她以前也曾给儿子带过吃的。儿子呢,“得知母亲被辞退之后,急得哭了一场。接受记者采访时,他的心情还是很沉重。”上学期间,母亲曾带过几次食物给他。他当然知道,那是客人吃剩下的东西。可作为一个农家子弟,他不介意,也理解母亲的心情。儿子很后悔,如果“一开始就不吃她带的东西,她可能就不会这么做了……”看到这样贫寒的家庭和相依为命的母子之间的感情,我们能够感同身受地体会到其生活的艰辛、无奈,很容易从情感上同情他们,从而增加对酒店惩罚母亲行为的不认同感。

  再看看大家从“理”上怎样看待?所谓“理”,可以解释为“道理”,或者我们日常说的“理儿”,是人们对一件事情“应该怎样”和“不应该怎样”做出的一个价值判断。在本案例中,母亲的行为从“理儿”上来说似乎也没什么不妥。比如,“东西还好好的,就叫我端去倒掉扔了,作孽啊!我留下来想带给孩子尝尝鲜,怎么就成了盗窃?”“扔进垃圾筒,跟纸巾之类杂物混在一起再拖走。尤其是面包,一桶一桶地扔。每天倒掉的东西,我们一个月工资都不够买的。真是看不下去……”“那些东西是酒店扔掉不要的。再说谁没拿过?为这个就把我开除了,我觉得太重。把还能吃的东西扔掉就对了吗?”连作为法律援助的律师,也有类似的说法:“从情理上来讲,居律师也认为,员工见到尚能食用的食物,不忍倾倒,是很正常的心理。一般小酒店饭馆之类的做法,有些甚至是分给员工来食用。这也符合绝大多数老百姓的生活习惯。”

  说完了“情”和“理”,该说说“法”了。从社会层面看,法(包括企业的制度)基本上源于“理”,甚至源于“情”。前者往往是对社会民众“约定俗成”的制度化和条文化,而后者,更体现在诸多对老人和儿童等的保护性法律中。但我们同时也知道,“源于”不是“等于”,“法”和“情理”之间有着很大的差别甚至对立。拿“法”和“理”来说,虽然很多的法(制度)源于“理”,但两者之间起码在两个方面有显著区别:一是法律不能包含所有的“理”,如果“法”没有限度地侵占“理”的范畴,就会造成对社会公众利益的侵害;二是“法”和“理”要调整的对象不一样,衡量一件事情的“法”只能有一个,而在这件事情上,不同的利益方可能各有各的“理”。

  所以,尽管从情理角度,母亲似乎没有什么错误,而且其爱子心切和不愿意浪费食物的行为在其它场合(比如家庭中)还是一种美德,应该得到褒奖。但是,衡量这件事情的最根本标准,是她的确违背了制度(在这里先不讨论惩戒力度的问题)。比如,既然和酒店签订了工作协议,就应该遵守相关制度。再如,东西是人家(不管是酒店的还是客人)的,不是你的,再好、再不忍心浪费,也不应该简单地据为己有——“把还能吃的东西扔掉”是不对,但是把这些东西自己拿走就更不对了。

  而我想借助此案例说明的问题,就是我们的文化传统中十分缺乏制度意识和规则意识,也使得我们在现实生活与工作中对制度与规则重视不足,遇事更多从情理角度去想而不是首先看看此事是否“合法”。社会层面如此,企业层面更是如此,这或许正是我们的社会“乱糟糟”和企业管理水平无法提升的真正原因。所以,大力加强建设制度文化,增强所有人(尤其是职业人)的规则意识,是社会管理和企业管理的最核心问题。

  那么,如何评价酒店的行为呢?我觉得可能有两点:

  第一,酒店强调制度和规则的行为没有错误。作为一家企业,无论是在处理哪一方面的关系上,规则永远是第一位的、最重要的。任何撇开制度去讲情讲理的行为,都可能造成对制度的伤害,形成“绥靖”与“姑息”,增强企业管理的不确定性。比如,案例中出现的“可以说,除了领导看不到,其他工作人员,多数都往家里带过”以及“再说了,谁没拿过”这样的现象,起码可能造成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案例中提到的酒店形象问题;二是,既然大家都拿,是否会出现和已经出现了相关人在这个事情上的矛盾从而影响了人际关系和组织的氛围?三是,如果这种“拿”的现象不被阻止,是否会扩大“拿”的范围?谁来界定哪些东西是该重复使用的、哪些东西是可以扔掉的?更重要的是,这样的行为的确对员工养成良好的制度意识背道而驰。

  第二,酒店对洗碗工的处罚的确有过重和处置不当之嫌疑,在没有关于处置这些食物的相应制度情况下,单凭大而化之的“盗窃”,的确较难服众。在这个事情上酒店可以做的,就是既然出现了管理的“盲点”,就应该抓紧制定相关的制度加以处置,这正是所谓“管理”工作者最应该关注的问题。

  那么,再进一步延伸这个问题就是:酒店能否制定一个“三全其美”的制度?就是既维护了酒店的形象和制度,又没让员工感觉不舒服或者员工满意,同时最重要的,又不浪费食物?比如,考虑了前者,后两者就可能出现问题;而考虑了后两者前者就有问题,并且将加大管理成本。其实,类似制度的制定,恰恰可能投射出企业的价值取向:是要制度的严肃性?还是要员工的人性化管理?还是要社会责任(不过度浪费食物)?在管理现实中,这三个方面有时候可以调和,而很多时候是无法调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