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月五号学雷锋这个坐标日即将到来之际,读到蒋方舟这位天才青年女作家的博文:雷锋难得的是利他主义。甚有感触!作为一个经济理论工作者,不由得想起了如下一些话。
这是一个无论如何也绕不过去的、必须作出的抉择。
现今中国的市场经济发育正处在十字路口:是走向利已(主义)还是走向利他(主义)!对于市场经济的运行与发展,在往昔的岁月中,似乎一谈利已还是利他(主义),人们便会说,那是道德问题。于是,其接下来的逻辑便是“在商言商”;于是,市场经济只能是(自私的)“经济人”假设——“将本求利”便成为唯一的、天经地义的法则;是顺天理合人性的事。而当“责”被置于一边的时候,“利”,利益最大化便成了一切。于是,“将本求利”在“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成了手段)的思想指导下演化成了“唯利”是图,根本不负责任,要不你就无法回答为什么假冒伪劣在中国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土地上的“长盛不衰”。
君不见,连比尔·盖茨都认为,现在(即使资本主义,也)应该大讲利他主义了!我们的经济社会“转型”到底该转向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