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如贩私盐的曾经出过称王的人、打天下几乎成功的人。一些大的商品,如盐、茶,凡是有禁的,都有走私团伙。所有的黑帮、黑手党吃的,我一般都称之为“血酬”,即暴力掠夺的收益,吃的是卖命钱,这个钱政府也能吃。禁忌越多,“血酬”、垄断利润就越多。中国古代盐是专卖的,而且垄断得非常厉害,五代时为了几十斤私盐就可以判死刑。严刑峻法,保证了官盐有十几倍的收益,就叫“法酬”。这么大的空间和利润,就是黑社会成长的肥沃土壤。
很多盐商,官家盐商、官家企业也干起了走私的买卖。他们都成了半个“黑帮”。在中国,太平时期,某些地区,也有一个黑帮老大的头子,或者一个贪官污吏,黑白两道通“吃”的一个人,有一笔固定的暴力收入,我就把那个地方的主导秩序称为“地霸秩序”。地霸的存在条件,第一就是有的可抢,有老百姓,有财源;第二个就是老大,或者皇帝、官府对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打破这种“地霸秩序”的方法就是让当地每一个受害者,每一个老百姓,被迫交纳保护费的这些人,用很低的成本反抗盘剥。什么样的成本最低呢?比如说当地的一把手是他们选出来的,一把手对地方黑社会打击不力,就换一个打击有力的。只要一次投票,就可以保护自己的利益,而且无法收买。你怎么收买每一个选民,他们就是受害者,你不用给他们好处,你对他们的收买就是不害他们。打破地霸秩序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民主选举。
在强制拆迁或者土地廉价收购时,农民或者居民反抗,如果有一个合法的组织,他们就会合法地反抗。如果没有一个合法的组织,他们就串通联合。如果政府对这些东西都不能容忍,都要打压,这时候只有一种人敢挑头,就是黑帮。他知道怎么隐藏,怎么杀人灭口,这种江湖、帮会,或者黑社会就能够构成组织、反抗的核心。黑社会通常是合法组织无法存在之后作为一个抗风险能力特强的组织,又能在这个过程中盈利,或者获得社会尊敬,这时候他们才顶替上来,成为一个替代品,填补这个空间。
如果走向民主制度、司法独立,行政效率降低的话,随时都可以换人,这时,黑帮会有,但不会太疯狂,这是假定完成了政治体制改革的情况。如果政治体制改革没有完成,这时候就会出现两个极端的结果:或者是黑道、白道相勾结,变得更黑;或者是官方可以不择手段地去搞运动,去打黑社会,严刑峻法,可以打得特别彻底。
黑社会是怎样挣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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