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教育联盟成立无需大书特书


       中国房地产教育联盟成立,其宗旨为“在联合全国房地产业教育人士,进行自律管理;引导从业人员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行业行为道德,规范行业行为;促进行业发展与深造;尊重和支持中国房地产教育人士的地位、利益;宣传提升中国房地产教育人士在社会中的公信力,促进行业间的了解与交流;促进行业产业多方面合作;维护企业和个人在从业方面的权益,为我国房地产教育服务,推动我国房地产教育市场持续稳定、繁荣发展”。

       在房地产乱局渐生的今天,成立房地产教育联盟意义在哪里呢?教育联盟的社会意义在哪里呢?笔者以为,我们姑且不要看其所标榜的宗旨如何高尚,我们需要看到的是这仅仅是一个企业组织,其目的是为行业服务的。

       地产行业在中国的产业地位和社会地位非常重要。但一个不具备行政管理职能的机构,带着行政管理职能的目标,恐怕是说不过去的。中国房地产被行政管理得让人怕怕了。现在还多了一个所谓企业行为的教育联盟。如果是一个企业组织,首要的是应该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经营,但我们看到的是所谓高尚的道德元素。什么行业道德,什么遵守法律法规,什么社会公信力,这是一个企业教育组织可以做到的吗?企业不遵守法律法规,可以生存吗?企业的存在首要的是在法律框架下创业和经营。企业没有企业道德,难道可以持续吗?说出这种口号的人,应该是伪善的房地产从业者,至少不是真正的房地产实践者。这就应验了一句,本没有的东西,通过这种“莫须有”的罪名罗织,似乎就真有其事。也就是说,中国现有的房地产从业者的形象很黑暗,是不遵守法律法规和道德约束的。这种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想法是可耻的。

      做企业组织,首要的是按照市场法则去做。经营得好,就赚钱,并且可以通过慈善而获得良知和社会名声。房地产教育联盟的存在宗旨就是错的。他代表了一种官僚主义倾向。不要给市场太多的说教。有时候,恰恰是这种说教,培育出大量深具奴性的人来。

       房地产的振兴靠的不是这些,靠的是继续坚持市场化改革机制。靠的是市场化调节,步入税收调节轨道中去,不是行政控制。房地产一旦回归市场化本原,其自我修正功能将得到完善。可惜,我们今天看不到这点。反而是一些不合时宜的机构在打着正义的旗号,做道德文章。真正需要倡扬的精神并未多见。可以见到,那将是一个失败的机构。如果不及时调整经营思路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