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集体资产经营平台是当前城镇集体企业集中的行业、地区推进集体企业产权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集体资产经营平台的核心在于使集体企业的主办单位从完全的行政管理过渡到以产权为纽带的出资人管理。按照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制度的框架,原来的主办单位应从高度的集中管理转化为分权管理,按照市场经济主体和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来分解行政管理与产权管理相混杂的局面,将决策权、监督权、运营权分立为不同的主体来实施,主办单位对集体企业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使监督职能的为主办单位的内设机构(以下简称为职能部门)、行使集体资产运营的是集体资产经营平台。
各管理主体管理权限、管控的侧重点不同,共同承担着对集体企业的监管任务。在这样的制度安排下,不同管理主体如何忠实履责,监管职能如何进行有效分割,进而形成制度合力,决定了集体资产经营平台的运营效果。本文将从认识集体资产经营平台的性质出发,总结其运营模式,并对集体资产经营平台未来的改革发展之路进行展望。
一、集体资产经营平台的性质
认识集体资产经营平台的性质,是合理定位其功能的基础,也是保障其规范化运作的条件。首先,集体资产经营平台是法人实体或企业集团。它可以是集体所有制企业,也可以是集体所有制出资的公司制企业,但公司制企业所有股东均应为集体所有制企业,以保持集体资产属性的纯洁性;其次,集体资产经营平台是市场经济的竞争主体。它可以有自己独立的主营业务,也可以成为纯粹的股权管理机构。再次,集体资产经营平台与集体企业是资本纽带关系,而不是行政隶属关系。它可以是母子公司体制,也可以实行总公司、分公司制。第四,集体资产经营平台是有界的产权主体。集体资产经营平台作为集体资产的委托人、代理人,行使集体资产的产权代表和出资人职责。这样的制度设计使得集体资产的终极所有者后移,集体资产经营平台以受托的法人身份直接运营集体资产,但受托的集体资产是“一定范围的集体资产”,不能突破集体企业“部分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立法规定。
从广为诟病的集体企业产权模糊不清,到构建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财产权的集体企业出资人,对于推进集体企业改革是一次有益的探索,是逐步向以建立现代产权制度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方向的靠拢。建立集体资产经营平台的改革举措,核心是按照市场经济条件下明晰产权主体、做实出资人的要求来规范集体企业的管理,以减少出资人缺位所造成的决策扭曲、非市场化的行政性干预过多的弊端,确保集体资产运营效率和保值增值,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集体资产经营平台的运营模式
如果将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的制度体系置于微观的公司治理结构下来对照分析,能够更清晰地把握不同监管主体的权责。我们通过一个示意图(见图1)来看,若将“集体资产的监管运营”这一事项看做是一个“公司”,那么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就是这个“公司”的股东会或董事会,是最高决策机构。职能部门是股东会或董事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落实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各项决议及日常管理工作。集体资产经营平台相当于“公司”的经营层,授权对集体资产实际运营。通过这样形象的对比,可以明确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部门和集体资产经营平台分别行使决策、决策督导、执行的功能。
集体资产的监管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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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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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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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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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或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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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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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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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或董事会的办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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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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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资产经营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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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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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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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集体资产监管主体的职能示意图
但是,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转不完全是按照市场化的运作方式,其间主办单位的管理意志更多要通过行政手段来体现。因此,从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手段的属性来看,可以将集体资产的监管职能分为以行政管理为主的管控职能和以产权管理为主的运营职能。
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主体之间如何对行政管控、产权运营职能科学划分、协调配合,就会形成不同的集体资产经营平台运营模式。行政管控职能的核心是集权和分权的选择,运营职能的核心是市场化操作手段的应用。按照对集体企业行政管控职能和产权运营职能的不同组合程度,可以将集体资产经营平台运营模式划分为市场运营型、混合监管型、职能管控型三种模式(见图2)。
市场运营型模式以产权为基础,以资本为纽带,运用集团化的治理模式来管控。集体资产经营平台相当于集团母公司;职能部门行使公共服务、发展规划、绩效考核等监督指导职能,在集体企业的宏观方面发挥调控作用。在这种模式下,职能部门所行使的职能更像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外部董事。
混合监管型模式是行政管理职能与产权运营职能折中式的监管模式,二者的作用相对均衡。从监管范围上看,部分集体企业纳入集体资产经营平台下运营,其他集体企业则受职能部门的行政管理,职能部门代表主办单位行使管理权限。从监管的内容来看,职能部门行使绝大多数行政指令性或指导性职能,集体资产经营平台以企业化的操作手段行使经济管理职能。在这种模式下,职能部门和集体资产经营平台的职能存在一定的交叉,在实际运营中很难分清明确的界限。
职能管控型模式是行政管控职能、产权运营职能高度统一、职能部门与集体资产经营平台“议行合一”的管控模式。在这种模式下,集体资产经营平台是法律意义上的出资人,职能部门和集体资产经营平台的人员“一肩双责”,往往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以上三种模式各具优势,但都有一定的不足。市场运营型模式的市场化程度最高,完全按照集团公司的管控方式,减少主办单位的行政色彩。适用于集体企业治理结构比较规范、成熟的情形。职能管控型模式优点在于对集体企业管控有利,能够坚决贯彻主办单位的意志,尤其是在产业布局混乱、企业分散的情况下,更易于发挥统合支配资源的能力。适用于集体企业对主办单位的依赖性较强、市场竞争意识较差、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较弱的情形。混合监管型模式介于二者之间,行政管控与产权运营功能的博弈能够在一定时期达成内部的均衡。混合监管型的优点在于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部分完全市场化的企业可以纳入平台下运营;部分经营规模小、资产质量差、发展潜力小的集体企业仍以行政管理为主。在建立集体资产经营平台过程中,究竟选择哪种模式,取决于企业的自身实际及企业的未来发展定位。
图2:集体资产经营平台的运营模式
三、集体资产经营平台的改革前瞻
建立集体资产经营平台是推进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巨大进步,为建立更加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奠定了基础。从短期来看,随着集体企业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职能管控型模式、混合监管型模式的集体资产经营平台应该向市场运营型模式的方向发展,让集体企业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历练,提高综合竞争能力,为后续改革做好铺垫。集体企业监管的内容也应逐步向“管人、管事、管资产”有机统一的方向转变,规避多头管理带来的效率损失,实现集体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在集体企业的改革历程中,集体资产经营平台毕竟是阶段性产物。集体资产经营平台的发展必然要与集体企业的改革方向相协调一致。而集体企业的产权改革是绕不开的坎,在目前的法律环境下尚不能得到彻底的解决。只有解决了产权模糊不清的问题,才能建立真正意义上“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才能为集体资产经营平台的自身发展创造良好的基础条件,才能使集体企业松绑前行,实现跨越式的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