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小年凭什么为地下钱庄翻案?


  最近看到许小年同学的一篇文章,《为地下钱庄翻案》http://www.jrjia.com/2012/02/16/1293.shtml, 这位经济学及金融学教授的文笔不错,很煽情,但就观点而言,实在是令人失望。

  

  小年同学先回顾了地下钱庄的起源,指出“地下钱庄在中国改革开放的三十年的进程中,对民营经济的发展,对活跃东南沿海的经济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试图从这里建立第一个理论基点——地下钱庄曾有过积极意义。可惜,“曾有过”并不能推出现在就“该有”的结论。正如罂粟可以是药材,但是“它在为人们治疗疾病的时候,在让人忘却痛苦和恐惧的时候,也能使人的生命在麻醉中枯萎,在迷幻中毁灭”。小年同学也承认,地下钱庄是“刚开始是亲戚朋友之间互相借贷,后来发展的规模大一些”,不知道这种量上的“大一些”,“再大一些”,会不会引发质变呢?

  

  接下来一段的论述是全文最像学者的角度:把中小企业融资难这个问题比喻成一只小老鼠,而把大银行比喻成大象、狮子,因为大象、狮子没能力、没意愿抓到老鼠,于是就需要猫来完成,而这只猫就是小年同学眼中的地下钱庄。说这段像是学者的角度,因为我们恍惚间可以看到小年同学是想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而不是为什么品牌作代言。于是,我们不得不考虑一下“中小企业融资难”真的是那只“猫”可以解决的吗?

  

  放贷图利应该是一个基本共识吧。解构一下中小企业融资难,无非两类原因:1、风险大;2、利润低。风险对于大银行、小钱庄来说都是必须考虑的——笔者拿只鸡蛋说是神鸟之蛋,吃了可以延年益寿、青春不老,向小年同学借100万来发展一下神鸟蛋产业,估计小年同学不会轻易放贷。反观之,如果一个项目好,无风险,地球人都知道能挣钱,是不是无论大小银行、钱庄都会打破头的放款呢?

  

  事实上,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核心不是谁在放贷的问题,而是多数中小企业很难证明自己的借债投资是安全可靠的。在风险问题不能解决的条件下,对于正规的放贷机构而言谈利润毫无意义。最不能容忍的是小年同学的呐喊,“高风险一定要有高回报,因此它利率就非常高,高到九十几、百分之一百都有的。但是尽管这样它还能赚钱,它还有市场,说明民间有需求,说明民间从现在合法的资金渠道里,得不到啊。”那么,为什么地下钱庄敢于做高风险的事呢?从某个程度上说,地下钱庄的“经营水准”的确超过正规银行,炒房、炒蒜、炒辣椒、炒普洱、炒玉器、炒字画……等等背后都可以看到地下钱庄的手笔,通过炒作制造虚假需求、垄断必需品等等方式才能获得风险不大,利润丰厚的回报,才足以支持高昂的利息支出,也才能使市场闲散资金趋之若鹜的瞬间集合。而上面种种有哪一件不是危害国计民生呢?

  

  或许,高利贷也会借钱给一个普通农民去做一个普通利润的小营生,但是面对这个利润平平的小营生,甚至利润都不足以支付高利息的时候,小年同学请你告诉我,放高利贷的会热情洋溢地帮助贷款农民联系农科机构、开拓市场、建立品牌、走向世界吗?如果说我们的国有银行还有很多老爷作风,尚不能全部做到经营为民的条件下,如果有这样智慧过人、充满爱心的高利贷,至少也该当个县长或是支行行长,实在不行请推荐给我,笔者愿意砸锅卖铁在CCTV做广告为其宣传造势,参加2012的感动中国人物评选。

  

  借款人的利润不足以支付高昂的利息,高利贷还愿意借款,其实这并不新鲜,解放前赌场里总会有这样的情节,因为高利贷本就志不在此。相反,只要是谋求正常借贷利息收入的,必然关心借款人偿还能力,这与谁做无关。而随着中国经济管理体系的不断完善,各种炒作空间必然收窄,高利贷不会有小年同学说的那种存在必要。

  

  最体现小年同学文笔才情的是这一段:“我很想合法吸储,我很想合法集资,但是为我集资的法现在还不存在。给我一个法好不好,我请你给我一个法,我不愿意非法做事,我愿意合法做事,但是这样的法现在不存在。这是法律的空白,不是我违法,搞改革就要有这种态度,别跟我说什么非法合法,如果实在要跟我较真讲非法合法,你尽快给我出个法。”

  

  初读时,连笔者都有一些动容,感觉这世上真没有比地下钱庄更惨的了,可是细细品味一番后,一种“无法就不存在违法”的狡捷跃然纸上,一口凉气从头顶直灌脚底,一切问题也豁然开朗了,原来小年同学并不真正关心中小企业融资难,而是为地下钱庄、高利贷找法理依据,这就解释了小年一边说地下钱庄一直存在、一直发挥着很大作用,但是为什么还有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逻辑矛盾;也解释了小年同学为什么坚定的认为地下钱庄一定比银行更能抓好小老鼠,因为地下钱庄相比银行更善于做的是“不违法”的事,而这种“不违法”只是因为还没有专门立法,却不考虑有没有伤害他人和社会。现在,你或许明白高利贷怎样存在了;地沟油为什么可以产业化了,蒜为什么狠了、房为什么贵了……当我们还在为辛辛苦苦却不能幸幸福福而抱怨政府不力的时候,还有一群“不违法的人”,用“不违法”的方式,集合着“不违法”的庞大资金,做着“不违法”的事,最可恶的是这群人还要在被监管到之后指着法律的本本大声吆喝我“不违法”。真庆幸生在了中国而不是美国……

  

  不想把小年同学想坏了,或许他只是只记住了西方过时的经典,而没有学到金融风险和危害防控那一课;或许他只是停留在三十年前那个特殊年代,而不懂时过境迁的道理;或许是他的学术调研真的就碰巧遇到一个空前善良的高利贷。一切都不重要,人孰无过呢?但是作为一个学者,请不要把惭愧放在“孟加拉穷人银行获得诺贝尔和平奖,而不是中国”这类没情况的地方,要么多钻研点基本业务,要么少说点昏话,都能让人尊重些。

  

  笔者观点总结:

  1、许小年同学的翻案很没有依据;

  2、学术观点:

  a、中小企业融资难核心是风险评估难,所以要解决问题这个问题重点不是考虑谁放款的问题,而是解决好如何评估好、评估准的问题。(有需要可以另文专述)

  b、地下钱庄、高利贷在特殊年代有过积极作用,但是在如今的高速发展主要是基于国内经济管理秩序尚不健全的条件下存在的不当得利,因而在监管不能有效实施的条件下不宜发展民营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