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的土地基金是如何使用的


   澳大利亚1993年通过了原住民权利法案,政府承认历史上曾对土著不公正。为有效支持土著居民通过合法渠道取得城镇边缘的居住用地,同时解决城市周边土著集聚区缺乏统一规划、土地利用无序以及因此导致的社会不稳定等问题,政府创立了土地基金,以从经济上有效帮助原住民重建家园。

  澳大利亚的土地基金的资金来源,2004年以前主要由政府逐年拨款。2004年,政府停止拨款,土地基金自身的年投资收入就成了唯一的资金来源。

   在运作管理上,土地基金的管理者土地公司是独立的法人组织,没有任何购买土地的强制性特权,它只能在土地市场上和其他购买者公平竞争。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政策和决定公司自身的土地购买行为,在独立的市场评估价格范围内,按照严格的土地购买政策进行决策。1995年后,土地基金的投资运作管理由土著和托雷斯海峡岛民委员会负责,该委员会以财政部长代表团的名义管理土地基金及其投资。土地基金投资活动的监督由专业咨询公司承担,同时该咨询公司还负责向委员会提出具体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