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罗竖一
2012年12月27日《河南日报》的今日社评文章指出,近日,微博认证为“河南政协常委、民革河南省委委员”的网友,先是在微博上批评殡葬改革,继而在微博晒出“忏悔书”、“遗书”,引发了一些坊间猜测和网上热议。
尽管此文隐去了那名网友的姓名,然而很多地球人其实都知道, 那就是赵克罗。
赵克罗作为共和国的一个公民,其在微博上批评 “殡葬改革”,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他的基本权利;赵克罗作为一个政协委员,其在微博上批评“殡葬改革”,这是他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等职责的具体体现。至于赵克罗在微博上晒出“忏悔书”、“遗书”,这不但没有违反中国的任何法律规定,而且反映了其作为生命个体的无比悲愤和万般无奈,甚至还可能说明当地官场上确实存在一股子非常强劲的歪风邪气。
但是,《河南日报》的有关社评文章则声称,政协委员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基础上,依法享有相应的政治权利,并有合理顺畅的表达渠道。省政协委员的提名、选举,有一套科学缜密的制度设计和程序保障。是提名,就有提或不提的可能;是选举,就有选上或选不上的结果。理性对待选举程序,平静看待选举结果,当是民主素质的题中之义。动辄随意在网上发布不当言论,甚至质疑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实在不足为训。网络世界也不是法外之地、随性之所。现实世界和虚拟世界不是两张皮,即便在虚拟世界,虽然不可能每个人说的每句话都正确,但法治意识必不可少,言责自负不可或缺。偏颇之词,过激之论,无中生有,非但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反而可能会带来误解,甚至事与愿违,产生不良效果。
客观地讲,上述言语确实有一定的道理,但家喻户晓的是,无论是胡锦涛、温家宝等中央领导,还是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都高度重视“网络问政”,而在2012年11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北京主持召开关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座谈会时直言“网上的舆论,包括骂声我们都要听,更何况大家提的各种意见?”
也就是说,赵克罗借助微博这一 “合理顺畅的表达渠道”,无论是对河南“殡葬改革”提出批评,还是晒出“忏悔书”、“遗书”,就其本质,都是积极响应中央有关“网络问政”的号召。理当得到官方或者社会的肯定、赞扬。
何况,从公开的相关资料来看,赵克罗不但没有骂某些掌握公权力者,而且还“向中共河南省委领导们道歉,向南阳市委市政府领导们道歉”。同时,赵克罗的有关“网络问政”之文字,主要阐述了他的一些意见,或者表明了其意欲“杀身成仁”之心迹,其何罪之有?
诚然,仅就理论而言,“理性对待选举程序,平静看待选举结果,当是民主素质的题中之义”之说没错,但是,当我们面对王立军、吕清海之流当初被全票通过,而不久却纷纷落马的诸多滑稽剧,难道不能发表一些看法吗?难道让一个公民,让一个政协常委闭嘴,才是正道,才是“建设美丽中国”,才是“构建和谐社会”,才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应有之义?
至于赵克罗可能会由于批评所谓的“殡葬改革”等因素,而失去其原先拥有“政协河南省常委”之席位的传说,难道是空穴来风吗?
赵克罗在“忏悔书”中告诉我们的答案是,2012年5月的南阳市“平坟运动”中,自己对强制平坟提反对意见,且不通过政协或者统战系统提意见,而是在实名微博上发布。微博发出后,河南省统战部部长史济春批评批示,该言论“给河南及南阳造成严重负面影响”,要赵克罗纠正,否则省委统战部将对他采取措施。
当然,河南官方并不认可“平坟运动”之说。譬如,据媒体报道,2012年5月15日,岳文海就周口的殡葬改革工作作出批示:“此事已无退路,是一场革命,攻坚战。” 三个余月时间过去后,10月9日,周口市再次召开全市殡葬改革暨平坟复耕推进会,宣布全市已平(迁)坟头40多万座,恢复耕地近5000亩。并称这一“做法得到了省委书记卢展工、省长郭庚茂、民政部部长李立国等省部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但是,2012年12月25日,中国农业部总经济师、新闻发言人毕美家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强调指出,他们在工作过程当中,没有完全尊重农民的意愿,采取行政命令的方式,这个办法就是欠妥当的,因为它侵害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众所周知,胡锦涛在十八大报告中明确讲道,“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做法都要坚决防止和纠正”。
然而,周口市政府网站却有文章指出,“对还没有平、迁的坟头,坚决平、迁到位,不留死角”、“要一战到底”。 项城市则提出,对市处级干部、科级干部和公务员自家坟头的平迁情况,每天在电视上公布,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平坟任务的,予以停职,专项处理此项工作。鹿邑县提出了更加明晰的财政奖励机制,对在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平坟复耕任务的乡镇,奖励办公经费50万元;12月20日前全面完成任务的乡镇,奖励办公经费20万元;12月20日前完不成任务的乡镇,则扣除办公经费20万元,乡镇民政所长、主抓副职予以停职处理,党政正职分别给予党政纪处分。淮阳县更是提出了极为严厉的考核制度,要求全县所有享受财政工资的工作人员必须平迁涉及本人亲属的坟头,是否完成以原籍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证明为凭证。“没有证明的,不得回原单位上班,期间工作停职、工资停发。”10月31日前,未能按期按县委、县政府要求完成任务的人员,由县殡葬改革办公室提供名单,交县纪委查处。与淮阳类似,太康县也提党员干部回家平坟,待本村村委开了平坟证明、经县纪检、组织部联合验收后,方可上班。
换言之,河南官方主导的“平坟运动”,事实上既跟十八大的上述精神格格不入,又是迫使大家就范,甚至还具有“暴政”的因子。
是的,我们有理由相信河南官方力推“平坟运动”的动机可能也是好的。然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讲得非常好,那就是“信任不能代替监督”。
但是,赵克罗的“监督”却为他带来了诸多的麻烦,甚至其也许会因此被某些掌握公权力者致死。然可悲是,《河南日报》作为当地最权威的党报,却“棒杀”赵克罗,其意欲何为呢?当然,依照现实中国的某些权力或媒体的运作规律,《河南日报》推出“棒杀”赵克罗之文,可能是受命或者表忠心的 “应景”文章。
然而,据新华网2012年12月26日报道,中宣部近日发出《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切实改进文风的意见》,要求宣传思想文化战线把改进文风作为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的重要任务,作为改进工作、提高舆论引导能力的重要机遇,下大决心大气力抓紧抓好。要求党报党刊、通讯社、电台电视台要要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确定内容,说真话、写实情,言之有物、言之有理、言之有情,杜绝脱离实际、内容空洞的文章和“应景”文章。
可是,有关媒体却在中宣部已经发出《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切实改进文风的意见》之前提下,推出“棒杀”赵克罗之“应景”文章,其究竟想干什么?
不过人所共知,2012年11月22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中央宣讲团动员会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刘云山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要认真贯彻中央部署,认真落实习近平同志重要批示提出的要求,广泛开展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宣讲,推动兴起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热潮,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更好地用党的十八大精神统一思想,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努力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各项任务。
简言之,无论是各级党委政府,还是有关媒体,都不应该借机“棒杀”像赵克罗一样地真正意在利国利民之“监督”者、“网络问政”者。
事实上,新华微博说得非常好,仅因为在微博上质疑南阳“平坟运动”,河南省政协常委赵克罗遭遇一系列意想不到的麻烦。且不论赵克罗的政协常委身份,即便普通公民,也应有言论自由。平坟运动本就物议沸腾,对质疑者打击报复,更是匪夷所思。中国是法治国家,政府接受监督和容忍批评是最起码的。
当然,民意未必都是合理的,但是,事实诚如中国农业部新闻发言人毕美家所讲,河南官方在平坟的问题上“没有完全尊重农民的意愿”。换言之,河南官方的某些做法,其实就是变相的腐败,而十八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都就腐败问题明确地发出了“亡党亡国”之警示。
诚然,河南官方可以为“平坟运动”抛出一大堆的所谓理由和好处,但是,其主导的“平坟运动”,不但在客观上伤害了亿万中国老百姓的心,而且像文革一样地极大摧残了对中华文明的传承具有重大的积极影响之中华孝道文化和殡葬文化。
综上所述,笔者罗竖一认为,赵克罗委员的“网络问政”并无不妥。相反,任何形式、任何层面的“棒杀”赵克罗委员这样的“监督”者、“网络问政”者,其实都是违反中国法律,都是跟十八大精神相悖,都是公然对抗中央有关指令,都是“不以为人为本”的丑态。(文/罗竖一)
罗竖一:赵克罗委员的“网络问政”并无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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