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喜蛙:冒用名人旗号骗钱肯定是脏事
文=曹喜蛙
记得几天前,就在网上看见《邵大箴:关于名字被冒用的郑重声明》的新闻,当时没当一回事,以为是泛泛的一个声明,今天偶尔打开这个帖子一看,吓了一跳,原来老爷子是真的有所指,真有人冒用他的旗号在骗画家们的作品,说来可恨。
其实,有关利用名人的名字骗钱的事情听了不少,弱智的骗子满天飞,但是多数情况下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好多时候没有牵涉到具体的事情大家都不会去计较。就比如这次邵大箴先生声明中所指的这个所谓的美术研究院和什么人物画研究会,到底与邵大箴先生在此前有没有过口头约定或纠纷,本人没有调查就不好去评说,如果此前有口头约定或纠纷那是一回事,如果此前没有约定或其他纠纷那就很严重了,那就是明目张胆的诈骗了,虽然对某一个画家一张画可能是小事,那这么多画家的作品累计一块那可就是大事,绝对不是一个简单的声明就可了事。
邵大箴先生在声明中“强烈要求”“公开道歉”,“本人保留申诉法律的权利”,应该说是相当客气了。按说,直接打110报警就可以了,中国有所谓“民不报,官不究”的说法,其实这种事情应该是“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事情,是需要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事情,但我们大家则觉得是时空见惯了,对此所谓“雅犯罪”总是听之任之,客观上助长了这类犯罪的繁衍。
中国人普遍缺乏保护知识产权和名誉权的意识,比如这种冒用人家邵大箴先生名字去主编书籍的事情就很严重,绝对不是简单的用下名人的名字,那也是人家的学术品牌,没有授权和委托就用人家的名字去组稿是严重的侵权行为,尤其牵涉到别的艺术家的绘画作品,那是与物权法都有关系的重要物件,绝对不是简单的几张画的事情,如果追究法律那是很大的一笔金额,绝对不是小事。
现在书画市场火热,画家们确实需要各种名堂的宣传,宣传方收取些宣传费或作品抵做费用都没什么大的问题,也是理所应当,但是冒用人家的名字去“主编”显然是另一个问题,尤其冒用邵大箴先生这样大的名头更是不可饶恕。
冒名之事如是初犯,建议立即给邵先生赔礼道歉,甚至给予经济赔偿,说明缘由求得理解或谅解不是不可以,但是想当然的以为就此可以了结显然太幼稚,看邵先生此声明发出也有几天了,一直也没有看见相关道歉显然是小觑此事,是不是不知道此问题的严重性?如是不懂法可以藉此普下法,如是恶意诈骗恐就很严重了,按说编书的人还不至于那么无知吧?退一万步说,冒用名人旗号骗钱都是很脏的事情,事关灵魂与精神。
附:
邵大箴:关于名字被冒用的郑重声明
最近全国各地许多画家打电话或发函件向我反映,说他们收到入选“北京华夏文脉美术院”和“中国人物画研究会”策划、主办的大型书籍《当代画史—中国画坛经典作品范本研究》的邀请函,邀请函中声称此书由我担任主编,于2012年在人民美术出版社出版发行。被邀入选画家除提供有关图文资料外,每人向主办单位提供一幅8平方尺作品作为回报。
我郑重声明:本人与“北京华夏文脉美术院”和“中国人物画研究会”这两个机构没有任何联系,也不知道编辑出版《当代画史—中国画坛经典作品范本研究》的任何事宜,因此在此书《入编邀清函》上标明“主编邵大箴”,纯属子虚乌有,是欺世盗名的行为。我对这种侵权行为表示愤慨,强烈要求“北京华夏文脉美术院”和“中国人物画研究会”公开道歉,本人保留申诉法律的权利!
特此郑重声明。
邵大箴
201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