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分配改革如何破题


  2004年,国家发改委开启了一个伟大的命题——收入分配改革,随后有关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即将出台的消息几乎每年都会出现,但每次都是“不见玉人下楼来”。收入分配改革从开题到现在,已历时8年,可谓最难出台的一个改革方案。为什么一直不出台?不是因为没有方案,而是因为要得到方方面面的认可太难,连温家宝总理在今年3月14日答中外记者问时都说:“在我任职最后一年,政府还将要做几件困难的事情,第一件事就是要制定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

  收入分配改革确实太难。收入分配不是创造财富,而是已有财富的重新分配,一部分人拿的多了,另一部分人就必然拿的少,谁也不愿意少拿,所以就难。再往大处说,收入分配几乎就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全部,哪个社会的纷争不是收入分配的纷争。把这样一个庞大的命题放在一个方案里解决,谈何容易。

  由于题目开得太大,范围牵涉太广,就难以出台,即使出台,也是一个原则性、方向性的方案,离落实还远。如果当初把收入分配改革的大命题分解为若干小命题,分解成像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增加财产性收入计划、国有企业薪酬分配改革、社会福利支出等若干个小命题,分步出台,就要容易得多、现实得多。

  今年是换届之年,本届政府还有最后一个季度的任期,按照一届政府完成一届任务的原则,收入分配改革既然立了题,方案在最后一季度终究会出台,至于下一步该如何实施,将是下一届政府的事情了。2012年10月1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四季度将出台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总体方案。这个方案将从哪些方面进行破题,笔者来作一个大胆的预测。

  分配制度改革主要包括三次分配制度的改革,第一次分配是初次分配,主要是劳动报酬的分配;第二次分配是再分配,政府通过征税集中财富,然后分配和使用这些财富;第三次分配是慈善捐助,富人拿出钱财帮助其他人。

  第一次分配牵涉面最广,也最难操作,平常媒体所说的收入分配改革主要是指这部分。这部分改革首先要提高劳动报酬占GDP(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国家的财富分为三块,一块是政府财政收入,一块是城乡居民收入,一块是企业收入。这三块是此消彼长的关系,一块拿得多了,另一块就必定拿得少。目前的问题是,政府拿的越来越多,居民拿的越来越少。在居民内部分配中,少数人拿得越来越多,多数人拿得越来越少,所以要改革。

  改革重点是提高城乡居民的收入和抑制政府财政收入的过快增长。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的主要办法,一是提高劳动报酬收入。目前的主要办法是靠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和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实际效果并不理想,没有一个老板会自发地、心甘情愿地增加职工工资,这部分的改革需要靠独立的工会组织去争取,目前我国还做不到。二是创造条件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财产性收入是居民的各种投资,少部分人能够自己创业增加财产性收入,大部分人的财产性收入来自房产和股票。今后,房产仍然是居民财产性收入的主要来源,但在房产限购限贷的情况下,居民获得房产受到限制,需要住房制度改革。我国的股市远未到稳定成长阶段,要想在股市上获得稳定的回报还很困难,需要股市改革。为居民获得财产性收入还可以这样做,比如帮助职工获得本企业的股票,启动职工持股计划;停止绩优企业在境外上市,让境内居民能买到绩优企业的股票等。在创造条件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方面,改革难有实质性突破。三是在企业内部分配上,抑制老板收入过快增长,建立职工、企业经营者收入同步增长机制,无论是国企,还是私企都要这样做。

  抑制政府收入过快增长的主要做法,一是减税。这项工作正在推进,去年底出台的小微企业减免税和正在推进的营改增试点,都是减税。除此之外,还有很多税可减,比方说,购买同样的汽车我们要比美国人多付钱,我国的购置税是10%,美国是5%。我国的化妆品消费税是30%,全世界只有27个国家对化妆品征收消费税,即使是这些国家,征30%的也很少。像这样的结构减税改革会有所突破。

  二是减费和规范收费,费在我国是个令人费解的项目。财政收入来源有两块,一块是税收,一块是费,也叫做非税。非税是地方财政收入的一个主要来源。非税收入同税收的审批程序不一样,收不收税由国家决定,地方没有决定权,非税主要是由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决定,非税的审批程序简单,非税幅度大小管理也不太规范。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没有钱用了,就会有收费的冲动。这些费主要包括土地出让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款收入、国有资产资源收入等。今年以来,各地的非税收入大增,因为经济不景气,按正常渠道收入不到税,各地的罚没款大幅度增长,非税就大幅度增长了。这部分的改革需要建立透明的财政预算制度,对收税费进行硬约束,实行量入为出、量出征收。如果没有约束,任何政府都有多收税和费的冲动,但是修改后的《预算法》迟迟出来了台,要想政府主动把收入降下来非常困难。

  第二次分配是财政收入再分配的改革。首先,要增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福利方面的支出,政府在教育、医疗、养老、住房和社会救济等方面增加了投入,居民就会减少这些方面的投入,也等于是增加了居民的收入。这部分的改革一直在做,医疗体制改革和保障房建设进展较快,大病医疗保险改革已经启动,教育、养老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的改革进展较慢。这部分的改革难点是显著增加财政投入,2008年,我国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三项公共服务支出占政府总支出的比重只占到19.2%,与其它中等收入国家相比,低24.8个百分点;与低收入国家相比,低13.5个百分点。我国目前仍然是经济建设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是个方向,可以肯定的是,政府在社会保障和福利方面的支出会增加,年年都会增加,但是幅度不会太大。

  其次,提高国有企业上交利润的比重。设立国有企业的目的,是为了通过国有企业上缴的利润和国有资产升值的收益来减少老百姓交税的压力,通过建设更多的医院、学校、养老院,让老百姓分享到发展的好处。目前我国国有企业上缴5%至10%的利润,并不是太高。法国的国有企业要上交税后利润的50%,瑞典、丹麦、韩国的国有企业要交税后利润的30%至60%。我国国有企业大都已经成长为超大垄断型企业,营利能力十分可观,适当提高上交利润比重,可操作性较大。

  第三次分配是鼓励富人做慈善。社会的发展是一场追逐财富的游戏,在这场游戏中,有一部分人脱颖而出,他们成了富裕的一族,而且财富越来越多,甚至到了富可敌国的地步。如果一直这样下去,将是富者越富,穷者越穷。富人的钱大量积淀,永远也花不完,造成大量财富闲置,而穷人想花钱却没有钱花。在欧美国家,慈善家对社会福利的贡献非常大。以美国为例,美国的教育、医疗、卫生、体育、文化艺术等等各个领域,都有慈善家的贡献,他们的贡献几乎占到了这些领域投资的四分之一。2008年,美国的慈善在健康领域的投资占到了全社会投资的23%,在教育领域的投资也占到了23%,在公共事业领域的投资占到了14%,在文化艺术领域的投资占到了12%。富人在做慈善的过程中,财富就从富人流向了穷人,这是现代社会流行的一种收入调节方式,这种收入调节是自发的,而不是强制性的。这部分的改革需要制定一种机制,调动富人做慈善的积极性。比方说,做慈善的钱可以抵扣所得税;像红十字会这样的官方慈善机构要增加透明度,让大家知道捐款做什么用处;个人可以设立慈善基金和机构等等。这部分的改革最容易操作,但不知道由于什么原因迟迟不启动。

  总之,收入分配是通过三次分配改革实现,第一次分配是市场分配,靠的是法律。一个人参加工作了,就有劳动报酬;买股票了,就可以参与分红,这种分配是通过市场来实现的,讲求的是效率,这一层次的改革主要是提高工资和创造条件让居民获得财产性收入。

  第二次分配是以国家财政再分配为主的分配,靠的是政策。政府通过收税,把社会财富集中起来,然后用于教育、医疗、卫生和各种福利,这些公益事业人人都可以享受得到,叫做公共服务。政府支出的越多,老百姓得到的就越多,实际上是政府把财富进行再分配,讲求的是公平,这一层次的改革主要是增加政府用于社会保障和福利的支出。

  第三次分配是慈善捐助,靠的是爱心,是以爱心为基础的分配调节,创富光荣,富了以后拿出部分钱财帮助困难的人,讲求的是奉献。慈善是对财富分配的一种调节,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缩小贫富差距,平衡人们的心里。这一层次的改革主要是调动富人做慈善的积极性,鼓励捐助,倡导捐助。

  收入分配问题极其复杂,是真正触动方方面面利益的改革。如果把社会财富比喻成“蛋糕”的话,收入分配改革的使命是分配好这块“蛋糕”,政府是切蛋糕的操刀手。如何当好操刀手,正在考验着政府的执政理念和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