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行业放开须防“杀鸡取卵”


  经过30多年的发展,我国的改革开放已进入“深水区”。而包括石油在内的能源领域的改革,将成为检验改革在经济领域能否持续推进的关键所在。

  6月5日,业内人士透露,中石油计划拿出克拉玛依油田的部分区块,向民企和社会企业开放。石油行业的特点是什么?放开的过程与关键所在又是什么?本文愿意与大家交流一下自己的想法。

  放开石油的外贸启示

  中石油对民企投资的这些放开动作,在我看来是一个迟到的政策。为什么这么说?从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的历史可以看出,如果只有一些国企、国家事业单位从事某个行业,这个行业在经济规模上一般不会太大。

  以改革开放初期的进出口贸易为例,1980年到1993年间,老百姓要买彩电或摩托车都得凭许可证。直到1993年以后,通过几次外贸体制的改革,不仅允许原来的一些核心权力部门去办进出口垄断的通道公司,而且允许地方做;不仅允许地方国企和地方政府的权力部门做,而且允许民企做。结果不到二十年,我国的外贸出口已是全世界第一。

  改革开放以后,很多行业都是靠民企刺激或拉动起来的。能源不一定要重复这样的路径,但是,我们应该看到外贸开放的历史里面值得借鉴的东西。石油作为13亿人的基础能源,如果仍然保持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有限的几家国有石油公司来运作的话,是不行的,就像1980年不放开外贸体制一样,属于比较幼稚的行为。

  从这个意义上,我们暂且可以把中石油对民企的放开动作当成一个指标性事件,希望通过此次举措,在逐步系统放开与改革的框架下,既保住自然垄断资源中一些网络资源的唯一性,让全社会来分享,同时又要让民企进入适合有效竞争的领域。

  石油行业放开路线图

  石油产业的特征,使国营或公众企业运营一个自然垄断的网络资源。比如每个城市都有输油干线的关口站,可以想象,如果从这几个点把我国的油气资源用管道分到全国31个省市,那么一个管网就够了,再建就是浪费。我个人认为,三线城市以上的主干网应该由一个国营企业运营,我更愿意它是一个公众企业,让国家来监管。但这个监管权应该交由发改委和运营公司之外的第三方组织严格执行,不能仅仅放在发改委的监管之下。

  在石油生产的产业链方面,首先科研应该放开,允许民营化。没有科研的标准怎么探矿?目前石油领域的不少数据目前根本没有整理,分散在各处。就跟北大图书馆和清华图书馆的信息不互相沟通一样,谁也不管谁。例如,如果少数开采企业将采出的岩芯放在自己的资料库里,不向全社会开放,其他人要分析相关数据的沉淀成本太高,是知识资源的巨大浪费。应该让高新技术的民企进入研发领域,它们会把相关数据库组成一个流程模块进行预测,再将研究结果卖给地方采掘公司进行开采。

  石油生产最基础的是研发,接着是勘探、采掘、炼化前的重运输,然后到炼化厂经过催化、炼化后,最后进入成品油管道。除了研发,刚才提到的这些生产环节也适合放开。

  现在我国探矿资源的90%在中石油手上,大概7%~8%在中石化手上,剩下的1%~2%在各省地矿底下的企业手上。相应地,采掘权也主要集中在中石油手里,中石化和中海油也各有一点,另外还有一部分分散在地方一些与中石油关联的采掘公司手上。

  我建议,探矿权还是应该掌握在一到两家或者一些特别知名的企业手上。因为首先勘探的技术要求很高,另外现在探矿的税太多,如果企业在里面作假,没法验证,所以探矿的资质要缓放,等以后建立了整个行业的企业资质库后再慢慢放开。

  除了探矿,整个石油生产链条的其他环节都应该放开。虽然采掘这块需要一个非常好的监管,但是,并不意味着门槛要很高。原因在于,在现有情况下,如果管理门槛不放低,企业很难进去。这方面,需要创新管理。

  管道方面,除了国家主干网和城市的主干网应该由国家严密控制,其余的都可以放开。民企进入管网运营,要规定将盈利的多少以资源税的形式交给国家。我国现在没有资源税,资源价格仅仅是开采成本和运输成本,再加上20%的加价形成的定价机制。以煤炭为例,如果通过资源税的调节机制,让采煤的利润不至于太高,成百上千的煤老板或许就不至于成为我们国家一个全社会都关注的现象。

  真放开还是假放开?


  刚才分析了石油的整个生产链条领域哪些环节应该放开,哪些环节应该暂缓放开。但目前,由于对民企放开的领域其实仍然特别少,很多人认为这可能还是停留于“看起来很美”的层面。

  其实,问题的根源还是在监管上。出于各自利益的考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司法部门都觉得放得越少越好,所以我国除了资源,还有高校、电信、金融、卫生与航空客运,一直没有放开。但这是不行的,所以才有了老36条、新36条。

  不过,指望新老36条解决所有的问题并不现实。例如,我国现在对资源性企业的监管存在缺位,重要原因是没有资源税,而没资源税的原因,就是地方管理资源税和中央管理资源税的分享机制不清晰。下一步应该解决这个问题。

  有人会指出,民营的航空公司和民办高校都存在,怎么能说我们国家的教育和航空没放开过吗?

  那都是假放开。什么叫假放开?举个例子,国家放开高校私办独立二级学院,因为民办高校不好招生,所以一般都是先以这样的著名高校的二级学院的身份招生,等经过几年招生市场稳定后,再从这些高校脱离出去转身变为民办学院。

  可放开后谁进去了?投钱就可以进去。所以办二级学院的都是煤老板、房地产老板。教育部老教授协会里退休下来的七八十个老校长虽然德高望重却因为没钱弄不到资质,结果只好委身做煤老板、房地产老板的打工仔。这样做的结果是教育受到严重扭曲,因为这些人其实是在打着教育的旗号来谋取、控制其他资源。比方,教育用地1亩4万块,这些老板投进去4000万块钱,除了获得1000亩地,通常还会获得配套500亩的商业用地,而500亩的商业用地盖成楼盘就变成价值5个亿不止的摇钱树了。这边投进去4000万,那边拿了5个亿,外加一个大学,这就是简单放开的恶果。

  石油行业也是如此,不是说放开后谁都可以进去,放开应该有一个申请、培训、认证、评估、进入和退出的机制,而不单纯是一种简单粗暴的门槛式、牌照式监管。没有这些相应举措就放开,就好比没有船就过海,肯定要淹死,整个石油产业99%还会延续原来的老样子。利润率越高的地方,寻租一定越密集,寻租越密集的地方,信息就要越透明,而信息越透明的地方,监管应该跟得上。

  还是以我国的外贸为例,1993年一直到2005年这段时间是高寻租期,但监管又不跟上,国企和监管部门全部退出干别的去了,只剩下普通老百姓玩。所以出现了中国人卖什么什么便宜,买什么什么贵的奇怪现象。

  一些人可能会认为,由于石油这样的能源领域与外贸不太一样,以外贸的例子来谈石油监管的重要性欠妥。因为如果放开石油领域实现充分竞争,价格下降对全社会的消费难道将是一件好事。

  但是问题在于可能事与愿违。我国目前1亿吨的原油储量,大概能采出来3300万吨。如果没有严格到位的监管,谁想去采谁去采,那么就会有企业通过寻租,只采好采的油田,而把不好的荒置在那里。结果,我们可能只能挖出来2800万吨原油,另外500万吨被白白浪费掉了。而在资源浪费带来的资源供给量减少的情况下,资源价格可能不升反降。我这么说是因为有前车之鉴。煤炭领域放开后,为什么开采率那么低?原因就在于很多煤老板拿到煤田,只挖那些煤层厚、开采成本低的煤,一旦一些煤层开采难度大点、投入成本高些,他们就不干了。这种做法无异于“杀鸡取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