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公安部门对造谣的向文波予以拘留或罚款


建议公安部门对造谣的向文波予以拘留或罚款
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
2012年10月2日
全国人大代表、三一重工总裁向文波9月26日17:47发布了一条微博,内容如下:
因为有了高铁,现在长沙至广州、深圳的航班都取消了、我在想同样的客流量用火车运与用飞机运成本差多远啊!高铁是解决十三亿人口交通问题最好方式!至于高铁站建得大一点好一点,适当超前其实是应该的,欧洲很多车站现在看起来也不过时。百年大计,要看远一点!
 
 
 
9月28日晚,持续质疑温家宝多次考察过的三一的“行贿门”的真相不公开的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看到向文波上述微博后,当即联系南方航空,进行调查、取证。经过调查、取证,确证南方航空还有长沙至广州的航班,并不是向文波所说的“因为有了高铁,现在长沙至广州、深圳的航班都取消了”。
 
 
 
依据事实,完全可以断定:向文波“因为有了高铁,现在长沙至广州、深圳的航班都取消了”一说,属于公开造谣。
对于在微博上的公开造谣,也是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可以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因为有了高铁,现在长沙至广州、深圳的航班都取消了”的谣言,属于情节较轻的;我建议有关公安部门,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向文波“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链接:
1、刘先明揭批三一向文波近期的公开造谣
2、全国人大代表向文波近期的公开造谣
3、向文波公开造谣,只为夸高铁吗?
4、三一向文波质疑“五百强”,应先公开“行贿门”真相
 
附、三一“行贿门”背景资料:
2011年4月19日,一自称“行贿改变世界”的网民在各大网站发帖、爆料,称三一重工新疆分公司涉嫌在业务采购中有行贿行为,并称三一重工在2011年春节期间,涉嫌向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刘佑锟(注:经刘先明调查,刘佑锟实为副总经理)等多家“中字头”的企业领导送了不少公关费,从而引爆三一“行贿门”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对此,三一重工总裁向文波4月20日在微博上回应道:“网上公布的春季公关费用为初审表,实际执行费用在100万元左右,对于一家年销售额400多亿元的上市公司而言过于小气,献丑了,对不起客户。”不过很快,这一微博又被删除。
对于三一“行贿门”,三一官方称是恶意诋毁、恶意中伤名誉事件,并迅速向长沙市公安局正式报案;三一有关负责人也表示,公司将全力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并将尽快公布有关调查结果。
2011年10月27日,《南方周末》报发表了《草莽、枭雄与首富——三一重工高速成长之谜》一文,文中说“事后湖南省政府也发红头文件澄清是竞争对手诬陷”。
2011年11月1日上午,对于“湖南省政府也发红头文件澄清是竞争对手诬陷”的这一说法,本人打电话到湖南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处咨询,该处工作人员建议本人联系《草莽、枭雄与首富——三一重工高速成长之谜》一文的作者,了解该红头文件的字号和发文时间,以便他们查找该红头文件。该处工作人员还说:如果查不到这个文件,说得严重一点的话,我们直接可以告他。
于是,本人就多次电话打到《南方周末》,但是,《南方周末》只是提供了《南方周末》记者贺大卓的邮箱([email protected]);2011年11月7日,本人给贺大卓的邮箱([email protected])发去了邮件,请贺大卓提供所谓“红头文件”的字号和发文时间,以便湖南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处查找该红头文件。但是,邮件发去后,一直没有收到《南方周末》报和贺大卓记者的回音。
对于2011年4月19日曝光的三一“行贿门”,刘先明撰写、发布了近百篇文章,持续质疑温家宝多次考察过的三一的“行贿门”真相不公开,并从2011年5月起,在讲课的时候,经常动态引用人民网《三一重工深陷“行贿门”》专栏中有关三一“行贿门”真实性的网上调查数据,作为讲课的案例。
迟至现在,三一“行贿门”的真相,以及所谓的湖南省政府发的“红头文件”的真相,仍然都是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