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农村建设促进会联盟
中农建特函字(2012)第09号
关于督促解决宝鸡建业武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拆迁赔偿的
建 议
尊敬的中共陕西省委赵乐际书记:
中国新农村建设促进会联盟会员企业宝鸡建业武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2010年8月1日,经宝鸡市渭滨区马营镇东星村村委会同意和村民代表协商签订了《场地租赁合同》(租赁期为五年),同年9月7日正式成立宝鸡建业武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为壹仟贰佰万元(¥12000000),地址:宝鸡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东星村工业园。宝鸡建业武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在顺利运营后,截止2011年10月20日,相继投资达到壹仟玖佰叁拾贰万贰仟捌百伍拾贰元整(¥19322852),对此有宝鸡德正资产评估事务所宝德所评报字【2011】第40号资产评估报告为依据。同时公司建成国内先进环保的两条120型商砼生产线、外加剂生产线,日生产量可达4000立方米,并取得了生产资质及实验室计量认证证书。
2012年7月下旬,宝鸡建业武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接到了宝鸡市高新区拆迁办杨先生的电话,称公司所占用土地已被国有企业宝鸡石油机械厂技改项目征用,要求公司配合拆除。按照指导单位中国新农村建设促进会联盟理事会的指导意见:积极配合政府拆迁,同时对于公司提出的两点合理要求:1.拆迁赔偿, 2.歇业补偿。表示支持理解 。
宝鸡建业武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积极配合,可事至今日宝鸡建业武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由于拆迁造成的2670万损失赔偿补偿问题还没有得到落实。就已出现了堵门、强拆的现象。
通过深入的调查了解,面对复杂的情况,指导单位中国新农村建设促进会联盟建议该事件应引起中共陕西省委、省人民政府的高度关注。并建议宝鸡驻地政府能依法、和谐拆迁的同时,充分考虑外来投资小企业的实际情况,满足宝鸡建业武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的合理诉求,以维护西部大开发的稳定局面,和宝鸡招商引资、改革开放的美好成果。
中国新农村建设促进会联盟同时建议在中共陕西省委、省人民政府的监督下,督促问题解决宝鸡建业武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2670万拆迁损失问题,从而避免强拆事件的发生。并责令宝鸡相关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
1、在对待本地企业和外来投资企业方面要一视同仁。
2、在拆迁执法过程中,要公开、公正、依法、透明,不要采取非法手段,像前期堵门现象,就显得低能。
3、对于中石油宝鸡石油机械厂是否已通过合法手续通过政府部门例行了宝鸡建业武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租赁地块法律手续,应公开透明,不能遮遮掩掩。如果中石油宝鸡石油机械厂还没有例行合法用地手续,那么对于宝鸡建业武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拆迁是排外行为。宝鸡建业武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租赁该地块建厂已两年,是经当地村委会同意租下来的集体用地,在没有依据中石油宝鸡石油机械厂例行了合法用地手续的前提下建厂,顶多违规,但绝对不能成为被拆迁不给合理赔偿和补偿的借口。
4、实事求是、调查研究是党和国家领导人历来倡导重视的,希望宝鸡市及其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部门和领导,要充分理解拆迁对宝鸡建业武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外来投资小企业造成损失的打击是致命的,如果宝鸡建业武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得不到依法合理待遇赔补偿的话,造成的恶劣影响也会是空前的。如果陕西省及宝鸡的投资环境出现了危机,我想不符合“建设西部强省”。
5、中国新农村建设促进会联盟维护其会员合法权益是天经地义的,我们的呼吁也是为了促使问题的解决,以免十八大来临之际,在宝鸡热土上出现强拆恶性事件,造成不必要的影响。
6、中国新农村建设促进会联盟到目前为止对宝鸡的各项建设评价很高,希望宝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于河南省民营企业家尹武刚投资创业遇拆迁陷困局的事件,会客观公正依情依理依法作出开明、高明之举。创造和谐拆迁的典范,让被拆迁企业感激,让人民满意,让中央叫好。
相信在赵书记的关注和督促下,不和谐的声音不可能在陕西省宝鸡市出现。让大家兴高采烈、欢歌笑语的迎接十八大的召开,并期待佳音。
愿陕西省在省委赵乐际书记为班长的带领下,以科学客观的务实作风,在秦川大地创造和谐拆迁典范,成为全国学习的榜样。
此 致
敬 礼
中国新农村就是促进会联盟
2012年8月28日
联系人:党金国 13520260451 邮箱:[email protected]
关于督促解决宝鸡建业武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拆迁赔偿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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