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罗竖一
稍有相关知识者,都知道《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章第一条明确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也就是说,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是有年龄限制的,即 “年满十八岁”。
但是,据2012年1月5日华声在线报道,近日,有网友在华声论坛等网站爆料称,1968年10月出生的十堰市副市长张慧莉,14岁零8个月参加工作,17岁零8个月入党,并将其称为“神童女市长”。1月4日,华声在线记者通过网页浏览到,当地媒体《十堰晚报》12月29日刊发了《十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命张慧莉为十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的决定》的报道。对于网友的质疑,十堰市组织部干部科工作人员在接受华声在线采访时表示,张慧莉14岁那年,由于其父亲提前退休,便进入当地粮管所工作。
实事求是地讲,在和平年代,由一个“童工”上位为副市长,一般都是付出了常人难以想象的艰辛。
然而,《中国共产党章程》说得非常清楚:“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乃是申请入党者的必备条件。换言之,按照现行的党章规定,任何一个意欲入党者,以及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党章。而就一定意义而言,张慧莉副市长从向党组织递交申请书至今,一直没有完全遵守党章。换言之,走上副市长这一高位的张慧莉,如何做好表率是一个很大的问题,而难以妥善解决。假如上行下效,那将是中华民族的悲哀。
其次,现在新闻媒体已经报道了“14岁零8个月参加工作,17岁零8个月入党”这一“神话”,而广为人知。假如张慧莉副市长不去职,显然与加强党建、维护党的形象是格格不入的,且会严重地失信于民。
再者,张慧莉副市长自身是“带病上岗”,那么她将来开展工作时,会面临很多不利因素,而影响整个行政效率。还有,知错能改,是一个真正的共产党员应该有的风范。张慧莉既然能被选举为副市长,那么理应具有这种风范。而体现这种风范的最好方式之一无疑就是去职。当然,也可以考虑重新入党。
综上所述,笔者建议“17岁入党”的女副市长张慧莉不妨辞职。当然,如果可能的话,不妨追查一下当年为张慧莉“开绿灯”的有关部门或者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