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说:小草最是怀土,百姓最知感恩。感恩是人之常情,事之长理,懂得感恩也是做人的基本条件之一。不会感恩,就是对人类神圣感情的亵渎。所以,中国的百姓是可爱的,因为他们懂得什么叫美德,什么叫理性,什么叫文明。然而不知从何时起,我们的社会陷入了诚信危机和道德畸形的泥潭,甚至冷漠到了连老人跌倒也不愿扶一把的地步。这不能不说是中华文明的耻辱,是和谐社会的羁绊!
更为令人难以理解的是,我们的一些媒体和一些所谓“精英”,总是喜欢以“世人皆浊我独醒”姿态,把诸多关乎“精神的堕落”、“社会的不公”、“灵魂的丑陋”作为话题的由头,从而发出一些缺乏理性的、混淆视听的、引发仇视的愤慨与粗俗,而在他们持久的揭露与灌水、痛斥和鞭笞中,受众便自觉不自觉地走进了阴霾重重、是非难辨的不知所措当中,渐渐地也就失去了道德的坚守、人性的良知。
好人的眼里总是好人多,坏人的眼里总是坏人多。应该说,郭明义作为“全国道德模范”的代表,他不仅坚守了道德、保全了良知,也用最为朴素的语言为我们诠释出了如何让美德传承,怎样让精神开花!——“好人故事”,这一辈子都写不完;不要把“小悦悦”事件等个例当作普遍现象去理解和宣传,不要因此放弃了我们的精神追求。我想,这应该是“如何拯救社会道德”大讨论以来最强最有力的声音,至少也可以让我们从迷茫和混沌中警醒!
一是媒体应当警醒。对媒体而言,负面报道才是最吸引人的报道,这无疑已经成为了诸多新闻人的不二法则。于是“红十字会、故宫、铁道部、国税局、体管中心”被接连不断地被扒粪、抨击,“骨汤、豆浆、老陈醋、肯德基、血燕窝、共和国脊梁.....”接二连三地被爆料、揭丑,而在获得了一个点击圆满、财源滚滚的背后,却是来自草根阶层的愤懑、惶恐与失望。特别是随着互联网带来的媒体生态环境的变化,舆论情绪已经汇成为一股不可抗拒的洪流,甚至成为一种道德的棒杀、主流的背叛。这种畸形的媒体责任显然已经失去了“引导”的功能,更让“人性”失去了方向。启蒙和唤醒民众的某种意识固然不错,揭露和批判事实的真相固然也无可非议,但如何通过表面事实发掘现象后面的实质,并且能在此基础上作解释和分析,在报道中给读者以理性的思考和启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导之以行地健康公众的情绪、洗涤公众的灵魂,引导公众的思维,这才是媒体应当做到的。
二是公众应当警醒。诚然,在社会主义社会文明建设的大潮中,我们的确还存在有一些比如个别官僚腐败、部分地区落后、道德良知丧失的现象,但这并不影响社会的进步与发展。诚如郭明义所说,“不要把‘小悦悦’事件等个例当作普遍现象去理解和宣传,不要因此放弃了我们的精神追求。”其实,我们的社会当中也并不缺少道德和良知者。比如像勇敢地徒手接住坠楼女童的杭州“最美妈妈”吴菊萍,扶助摔倒老人、虽被冤枉却依然无悔的南通大巴司机殷红彬,合肥以德报德坚决拒收上万元补偿金的两位农妇,在看到孩子躺在马路上抽动的那一刻“只想着救人”的陈贤妹等等。换个角度看问题,“好人故事”一辈子都写不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和“别人不讲道德我也不讲道德”毕竟只是个别现象,难道不是吗?
二是法律应当警醒。笔者是一再强调就道德来拯救道德是很苍白的,也不会有什么效果的。温家宝总理也曾指出,“要把依法治国和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完善法律法规,使有道德的企业和个人受到法律的保护和社会的尊重,使违法乱纪、道德败坏者受到法律的制裁和社会的唾弃。”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单靠某个人某个群体的道德自省是不可能有什么效果的。解决现实社会中道德困境的途径就是道德立法,从源头遏制人的非道德行为的发生。——讲道德者该给予什么样的嘉奖,责任缺失者该受到什么样的惩罚,在法律上最好都应该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李吉明2012年1月3日于河南新乡 邮箱:[email protec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