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赋资源权与财富分配
廖仁平
关键词:财富 财富分配 天赋人权 天赋资源权
提 要:本文分析表明天赋资源权是天赋人权的具体要求,重新科学和人道地审视天赋资源权在财富分配中的应有份额是当代政治经济学不可回避的重大问题之一。
人生而平等,天赋人权。每一个人都天然拥有平等的生存权,它是每个人最基本的权利。关于此,各种人权宣言中都有此内容,大概没有多少人会反对吧,这是人类文明社会不证自明的一种绝对命令。
1 “天赋资源权”简介
平等生存权中当然包括了自然和社会公共资源的平等分享权。在一个国家中,自然资源及其公共社会遗产理所当然地归全民所有,每一个公民都有份,都天然地拥有其平均份额的使用权(这一点各种人权宣言中没有具体规定,但可以明显地推论出来)。本文将此种权力简称为“天赋资源权”。
实际生产中每个人当然不大可能单独用其平均份额去进行生产,而是社会性地联合生产,但这种联合生产所产出财富的分配中,却往往忘记了其天赋资源份额所应占的比例。
2 商品价值构成及其分配
商品生产中,人付出劳动、大自然提供资源、社会生产力系统提供劳动手段,人类利用生产力系统对自然资源进行劳动加工就会产出各种商品。
显然,人类产出的商品中凝结的是这三个方面的价值。这三个方面的价值量如何定量?当今的经济学并没有给出科学合理的答案。其分配历史就是各阶级间政治经济实力博弈的历史,弱势者们的权益经常受到侵犯。
人类商品生产系统是一个多因素协同的系统,任何产出都是系统协同结果,系统中任何要素都应当得到公平的补偿,但大多数事实是政策红利常被少数人所独占。
卡尔多-希克斯改进(KALDOR-HICKSIM-PROVEMENT):如果一个人的境况由于变革而变好,因而他能够补偿另一个人的损失而且还有剩余,那么整体的效益就改进了。
综观人类历史,大多数政策都不可能让所有人获得利益。根据基本正义原则,少数人受到的损害得到补偿是天赋人权的基本要求。如果大多数人的利益受损而养肥了少数人,就根本无法接受。在经济运行的始终,都要关注“帕累托改进”或“卡尔多-希克斯改进”。基本公正是自由的第一前提。
给弱势群体以补偿绝对不是谁的恩赐!而是他们的天赋权利,历史事实是其相应的补偿经常不够!
4 “天赋资源权”与实际生产协调
基本原理上讲:大自然和社会生产力系统中的一切公共资源成份(现在只能以一国国界为准来谈论才有意义,暂不具备在世界范围内来谈论的条件。)天赋给每一个公民平等权利,每个公民都具有使用其权利应得的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部分来谋取生存与发展(代际公平要求只能使用本代人相应的资源、可持续性发展要求使用其资源后必须进行资源维护及补偿,此文不细论。)。这在人生而平等的当代,是一种不证自明的绝对命令,也是一种实现平等的具体经济措施。
实际操作上讲:人类有组织地进行生产比各个体单独生产效率高很多,仅仅从各国竞争角度上讲,人们就不得不联合起来进行有序的群体生产,这就必然要将每一个人天赋的所有资源使用权集中起来统一使用,但这种集中统一使用事实一般不是出于公民自愿,而常常是政府强力所为。
“天赋资源权”的模糊化:人类联合提升生产效率,产生了更多成果,显然,仅仅凭借天赋给每个个体的资源使用权利,每个个体就有权分得其成果中的一部分,但事实是人类个体天赋资源权集中统一使用所得成果并没有公平地分配给每一个人。我们不主张绝对平均,但人类产出财富的分配历史中,逐渐模糊化了个体的“天赋资源权”却是不争的事实。强势者巧取豪夺随处可见。
“天赋资源权”到底应当分配到产出产品价值中多少比重,这在市场中是个平等合约的谈判结果,但事实上弱势者们从来就没有过什么真正的平等谈判,他们任由强权主宰。
既然人们都基本上承认人生而平等,天赋人权中当然也天然地包括了自然资源和社会公共资源的平等使用权。当个体为了联合生产的效率不得不将自己的这种天然权利交出时,集中统一使用这些权利的组织或机构难道说就可以在分配其产出财富中完全无视个体的这种奉献吗?
5 富人财富的价值组成分析
市场的自由主义者们会说:我按国家法律经营,发了财,完全是我个人能力和辛苦的功劳,与穷人没有关系,他们受穷是活该。真的是这样吗?
事实真相是:富人们的财富中的确有其劳动与智慧的结晶部分,但也有穷人该得财富的转移部分,其中也包括了对穷人们的“天赋资源权”的低价使用。只不过现有的经济理论没有说清楚这一点罢了,也因为在没有更科学有效率的机制出现之前,经济制度的相机权衡策略不得不暂时由富人们拥有这些财富。
任何制度都是相对合理的,在制定之时合理并不等于永远合理。当国家无力保护个人创业时,只能任由个人开拓,所以要鼓励创业,资本主义早期就是这样,不大可能兼顾社会公平,否则最初的资本无法得到积累,国家整体经济也就无法起步了…但发展起来的资本家们却沾沾自喜,错误地将其所得全部归功于自己的能力,这一方面是人的自私本能,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不懂系统理论的原故,他们有意无意间就漠视了穷人的权利。今天是重新审视财富分配政策的时候了。
好的国家制度之一是保护创业,为每个公民提供教育、培训、创业支撑,其风险主要由国家来承担,创业者失败了也不会绝望自杀;成功了可以得到比一般人多的财富,同时也为本国同胞们作出贡献,并回报国家的培育。现在的社会已经基本具备这种可能,这样的制度将更具竞争力同时也兼顾了社会公平。
6 财富生产、分配方式的古今对比分析
回到远古原始部落的集体狩猎时代,在哪里没有人会认为自然界的资源归某人所独占,所有猎物都是部落的公有财富,集体围猎时人人上阵,所获猎物人人有份(没有上阵的老人、妇女、儿童们、伤病人员们也有份),围猎过程中第一个猎杀猎物的勇士会得到额外奖励(比如猎物的头就归他所有,每个部落成员都平等地拥有成为勇士的机会。)。原始人当然不懂什么经济理论,也不懂什么天赋人权,但他们在长期的生存进化过程中,选择了这种比较优化的财富生产分配模式,保障了他们在严酷的条件下进化成了今天的文明人类。
与原始部落相比,今天的人类文明已经有了比较先进的生产力系统及各种上层建筑系统,人们集体共同劳动已经高度组织化,所猎获的物就是众多的商品,今天的狩猎勇士们就是哪些企业家们、金融家们、以及各界精英们,他们在商品财富的分配中可以得到额外的奖励,但这种额外奖励与其基本份额相比到底占多大比重,得兼顾整个社会的利益最大化,福利最大化后进行综合决策。
这种分配既要能鼓励“勇士们”的积极性,也要兼顾全部劳动者及非劳动社会成员的利益,也只有这样,社会才能可持续繁荣。
显然,我们不主张绝对平均,也反对贫富过大的差距。绝对平均分配耗损社会活力;贫富差距过大影响公平,进而影响人们的道德水平及生产积极性,最终也会影响到国家发展的活力。
7 贫富分化的合理边界及基本社会公正
一定时期,特别是发展变化时期,社会转型时期,国家当然会重点倾斜某些产业或人群,一定程度的贫富分化既必要也合理,但这种政策红利的获得者在得利后要知道感恩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回报社会的支持,同时,国家也要适时改变政策,从其培养成功的产业(或富人们)中收获成果以实现“帕累托改进”或“卡尔多-希克斯改进”。也只有这样,社会才能进入良性发展轨道。
“在福利经济学发展过程中,如何定义全体公民的福利是一个十分复杂且充满争论的问题。在这方面,国际社会和经济理论界逐渐达成共识:社会公正(Equity)是影响全体公民福利的关键性因素之一,因此也应该是经济发展的核心内容。(人民网—经济观察家:邹恒甫谈中国经济平等和社会公正)”国际社会和经济理论界总算逐渐达成了“社会公正”这样一个事关真正实现人人平等的基本共识。而本文所论的资源分享权是“社会公正”的具体内容之一,重新审视其实现的方式或途径当然具有重大意义。www.people.com.cn/GB/jingji/1045/3139389.html 2009-7-18
“正如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马蒂亚·森在其名著《以自由看待发展》(Freedom as Progress)中所指出的,社会公正的具体内容和具体体现取决于每个社会自己的选择,只要社会的决策过程是民主的、每个成员都有表达自己偏好的正式渠道、政治决策机制能够综合进每个公民的意见,社会选择的结果就是可以接受的。(人民网—经济观察家:邹恒甫谈中国经济平等和社会公正)”今天的社会民主选择又怎么可能绕得开“天赋资源权”这个人权中最基本的也是最具体的权利呢?www.people.com.cn/GB/jingji/1045/3139389.html 2009-7-18
8 结束语:
要求绝对正义、绝对公平也许幼稚,但人类既然自称文明,相对的公平既必要也可能,其实现途径之一就是重新审视“天赋资源权”,还它在财富分配中应有的份额!这也是落实“平等人权”的具体经济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