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之于民 用之于“艇”?


  针对网友质问造价不菲的游艇将用在何处,浙江省国税局办公室副主任回应称这艘游艇将由淳安县国税局用于岛上税收征管等工作。(9月24日《半岛都市报》)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既然浙江淳安县千岛湖上有1078个大小岛屿,岛上更有数百户纳税户,假如税务部门连艘船都没有,即便有上岛收税之心,恐怕也只能“望湖兴叹”。

  对税务部门来说,为提高收税效率,一定的投入必不可少。不过,开着游艇去收税,恐怕还不能简单地和税务部门的尽职尽责画等号。

  对于税收,国际上通行的评判准则,其实并非税收的绝对额度,而更多采用的是征税成本这一指标,即指税务部门在行使征税权、组织税收收入过程中所花费的各种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征税成本越低,说明税务部门的绩效越高,反之,则说明税收中产生了太多的损耗。

  由于中国没有对征税成本的考核,所以官方并没有关于税收成本的统一数据,而据相关财税专家估算,我国的征税成本目前已达到5%~6%,而同期美国征税费用约占税收总额的0.58%,日本是1.13%。

  购置271万元的游艇用于对数百纳税户征税,这为公众提供了一个计算征税成本的样本。数百纳税户多少年的税收,才能买得起又养得起税务部门的一艘游艇呢?而“取之于民,用之于艇”的背后,暴露了怎样的税收理念,则更耐人寻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