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维:欧盟为何不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经济评论)


      商务部今天举办例行新闻发布会,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通报了1-8月我国商务工作运行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沈丹阳表示,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已经完成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但是欧盟至今不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中方对此非常失望。(东南网2011年09月20日)

    沈丹阳说:我们认为市场经济地位的问题不是技术问题,而是政治决断。欧盟不予承认,这既与中国市场经济建设的现状不符,也不符合中国和欧盟经贸关系发展的长远利益。欧债危机爆发以来,我们一直非常关注,并且力所能及地伸出了援助之手,但是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和支持欧洲应对债务危机是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我不认为两者之间一定有什么必然的联系。中国人在帮助别人的时候,往往都是不设定前提的,我们只是希望在以诚待人的同时能够得到对方的尊重。

    此前,胡锦涛说:希望欧盟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李克强说:希望英国推动欧盟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温家宝说:促欧盟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欧洲态度。此后,巴罗佐呼吁欧盟尽早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默克尔说:德国将促使欧盟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普雷斯科特说:欧盟应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英国也说:重申支持欧盟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国家地位。原则就是原则,最终欧洲议会主席一锤定音:欧盟仍未考虑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

    2010年5月28日英文《中国日报》5月28日报道:正在北京访问的欧洲议会主席布泽克(Jerzy Buzek)星期四在接受中国日报专访时表示欧盟仍未考虑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

       布泽克作出这番表态之时,正值美国表示将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后两天。本月25日,当中美第二轮战略与经济对话在北京闭幕的时候,美方表示将通过中美商贸联委会,以一种合作的方式迅速认可中国市场经济地位。而布泽克在采访时则说中国还没有“达到欧盟的认定市场经济的标准”,即中国还没有“施行(implement)”一些法律法规。他在说这番话后,便立刻提及到于1976年生效的联合国《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该公约的序言说:“本公约缔约各国,考虑到按照联合国宪章所宣布的原则,对人类家庭所有成员的固有尊严及其平等的和不移的权利的承认,乃是世界自由、正义与和平的基础。”中国政府虽然于1998年签署了该公约,但并没有在国内执行它。因为联合国政治权利公约属于国际法,中国一旦批准这个公约后,就会面临着作为国际法的国际人权公约与中国国内法的关系问题。而布泽克则在采访中呼吁中国尽快批准并执行该公约。

    《欧洲联盟基础条约政策》里规定了成员国对基本价值的认同和推广责任。不光是经济方面,也在政治条件。欧盟认可有序竞争的市场经济,公正自由的司法裁决体系,以及民主自由的政治环境。说到底,欧盟不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是对中国法治环境的失望,因为司法不能为市场经济保驾护航,再延伸之,是对中国发展模式的否定,即计划经济大于市场经济。

     《福布斯》指出,“税负痛苦指数”包含了纳税人对纳税负担的实际感受。如果政府能够提供优质的、让纳税人满意的公共服务,这当然让国民欢迎。但实际上,中国实际税率虽然低于名义税率,但纳税人能够感受到的公共服务是欠缺的,质量还有待提高。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说:我们初步研究认为,第一,欧盟经济增长如果进一步放缓,内部消费投资进一步疲软,就可能会直接影响双边贸易增长。第二,欧盟内部随着危机的愈演愈烈,它的内部压力会增大,和我们的产业竞争也会更加激烈,双边的贸易摩擦可能会加剧,这对中欧经贸关系发展不利。当然,我们认为危中有机,如何把危转化为机,大家可以共同努力。双方应该借助这个机会深化各方面的合作,特别是双边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方面的合作。

      可是,欧盟拒绝了,他们宁愿不要那个“机”,也坚决不要那个“危”,因为客观地说,欧盟对判定市场经济颁布了五个标准,简单地说包括企业自主权,政府干预程度,劳资谈判自由度,汇率兑换自由度等,大部分在中国都流于形式了,尽管欧盟对市场经济的判断虽然有自己的评判标准,“但不一定合理” ,可是,我们又不得不承无情的现实,那就是存在就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