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公租房标准不妥之处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要求,继续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特别是公租房建设,加快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毫无疑问,近年来,中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完善住房体制和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在保障房建设方面传出了诸多积极的信号,可在公租房建设与供应上,还存在诸多问题或曰不妥之处。

  一、公租房没能为急需解决住房人群提供保障。会议要求,公租房面向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从上述会议提出的公租房覆盖人群看,已经基本上能够解决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能够让他们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住房负担。可从实际来看,真正急需提供保障的大学毕业生群体却没能享受到公租房政策。

  2011年,我国有610万大学毕业生,他们中绝大多数将选择留在城里发展,他们唯一的经济来源是父母供给,对于富裕家庭来说,大学毕业生到城市发展还不存在生存问题,可对于大多数贫困家庭来说,大学毕业生来到城里面临的最大压力就是居住问题。以北京为例,大学毕业生绝大多数居住在阴暗潮湿的地下室里或安全难以保障的群租房里,而即便是这样的居住环境,他们也要为之承担不菲的租金(五环以内地下室每间租金600-1000,群租房每间800-1600),这样的居住成本对于处在找工作阶段或刚找到工作的大学毕业生或来说无疑过高。

  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所提出的公租房保障人群,无论是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还是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他们都或多或少具备解决自己住房的能力,并且,尽管他们对于现在的居所不满意,可他们现在毕竟拥有安居之所。而大学毕业生则不同,他们从学校毕业出来,只是背着空空的行囊,他们最需要当地政府能够为其在住房方面提供保障,这样才能让其有足够的勇气和信心去求职与发展。

  二、公租房建筑面积标准明显偏大,不能令住房保障人群最大化。会议要求,公租房建设以小户型为主,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为主。目前,急需政府提供保障房的群体多,人员数量大,这样,在较短的时间内,在有限的资源配置下,政府在规划公租房时首先应考虑的是保障覆盖面广,而不是居住的舒适程度。单套面积40平方的房子,已经可以足够满足一个三口之家的生活所需。而真正需要政府提供公租房的绝大多数是单身一族,对于他们而言,能有20平方的单间(15平方的房价、5平方的厨卫)即能满足其生活所需。故此,笔者以为,政府提供的公租房应以20平方为主,30、40平方为辅,这样才能在很大程度上令住房保障人群最大化。

  三、略低于市场租金的公租房租金标准不能令民众得到明显的实惠和足够的保障。会议要求,公租房租金标准由市县政府结合当地实际、按略低于市场租金的原则合理确定。目前市场上提供房屋出租的大多是投资客,由于近年来房价持续上涨,他们在买房时已经付出不菲的代价,他们在出租房屋时必然定出能够让自己有较好回报的租金,故此,市场租金已经处畸高状态,若政府参照市场租金来定价,必然导致公租房价格也处在偏高状态。以北京为例,五环以内的一居室(30-40平方)每月的租金为2500—5000元,若按本次会议要求,政府的公租房略低于市场租金,则公租房的租金应该是多少呢?既然是略低,应该不会超过20%吧?那么,此区域同样面积的公租房租金应高于2000—4000元,低于2500-5000元,很显然,这样的租金标准不能令民众得到明显的实惠和足够的保障。故此,笔者以为,政府对于公租房的定价不应参照市场租金,而应以公租房建造及运营成本,按一定年限收回投资进行测算,这样,必将得出比市场租金低很多的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