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你习惯从“善恶”的角度来理解世事,那或许会得出结论,认为“出租车牌持有人”和“ZARA的老板”都比较贪婪,而那些高薪打工族的老板则比较慷慨。如果真是这样,那么改进世界的办法,要么就是团结抗争,要么就是道德教化。由此观点出发,不少人甚至还会主张政府规定工人的最低收入水平,或者主张拒买血汗工厂的产品。
我完全不同意这些观点和主张。我的解释如下。
首先,让我们考虑一个并不容易回答的问题,即“团队的成员之间,是如何分配共同创造的收入的?”比如,两队篮球队比赛,要比逐个队员轮流上场投篮要好看得多,能带来出多得多的收入。那么,一场无法分割的表演所带来的收入,是如何在那些水平参差的队员之间分配的呢?
抽象地看,一个养猪场也是一个团队——它由场地、资金、劳动、管理和技术等要素共同构成,并产出混合的产品——猪肉。那么,市场是根据何种原则,将不可追溯来源的猪肉,分别归功于各种要素,并恰如其分地支付租金、利息、工资、分红和各种费用的呢?再设想,如果有位营养学教授,发明了一种“肥猪丸”,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每头猪只要吃一粒,就能增一百斤猪肉,那新增的猪肉收入将如何分配?养猪业的回报率是否会提高?
答案是:在竞争之下,那位营养学教授会把他的“肥猪丸”卖给出价最高的养猪场,而每粒“肥猪丸”所能得到的报酬,最终将等于它带来的增值,即那一百斤的猪肉。教授发明“肥猪丸”的结局是:消费者多吃了一百斤肉,教授得到了一百斤猪肉的报酬,-- 而其他要素提供者并不会多占教授的发明所得;而养猪业的“回报”和“成本”同步提高,故其回报率不是大幅上升,而是始终向市场上的一般资本回报率靠拢。换言之,在竞争之下,任何团队或企业,其内部各种要素所得的报酬,都将趋向于它们各自给团队或企业带来的边际贡献。
在竞争之下,那位营养学教授会把他的“肥猪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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