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络文化发展方向——狙击黄色,营造绿色


  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科技革命给人类认知领域带来了巨大的变化,给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注入了强劲的生机和活力,同时也打破了传统社会文化结构和文化心理的平衡。网络化不仅仅是一种技术,还是一种正在普及的生活方式,其正在并日益对文化发展产生深刻且广泛的影响。

  以互联网技术为核心的信息化浪潮,带来了新奇和积极效应,也带来了某些迷惑及消极影响。网络空间色情信息泛滥便是突出的例子。网络色情信息能够吞噬网民的心灵、败坏社会风气、毒害人们思想,更严重的是会危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据此,我们有理由对因网络技术应用而引发的种种消极现象表示忧虑,但却无法从根本上拒绝和抵制代表着时代发展要求和科技进步成果的网络技术。因此,趋利避害,才是正确的态度和选择。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紧迫而又重大的课题。

  为遏止网络“黄毒”蔓延,文化部、公安部、信息产业部等权力部门近年来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打击网络色情的举措,部署了多次专项行动,显示了政府以“综合治理”的思路来拟制和清除网络色情的用意和决心。几年来,专项行动取得了不俗的成绩,一定程度上净化了网络环境,但网络色情总能沉渣泛起、死灰复燃。这又是何故呢?笔者以为,这里除了专项整治行动本身缺陷的表象原因外,还另有些深层次的原因。

  (一)“网络色情”概念的模糊,造成管理中的难于操作。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法规性文件明确地给出“网络色情”的定义。对网络色情的认定,还是参照执行刑法中关于淫秽色情界定的规定(即刑法第363条至367条规定的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这意味着,目前我们还不能给网络色情的外延以明确的界定!以致我们对于网络色情的打击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二)电子支付的出现保障了利益链的畅通,使制黄、贩黄者有恃无恐、铤而走险。网络色情屡禁不绝一重要原因在于暴利的驱动。支付方式,一直是制约网络色情存在和发展的瓶颈,电子支付尤其是手机支付的出现打破了这个瓶颈,促成了“用户→色情网站→SP(网络服务提供商)→电信运营商→用户”完整的利益链条的形成。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追求利益是经营的最直接的目的。如今,多元的获利手段和顺畅的利益链条,刺激了网络色情经营者的经营欲望,禁而不绝也就在所难免。

  (三)运营商、服务商疏于监管,为网络色情泛滥埋下隐患。一个淫秽色情网站的建立和运行,服务商提供网站技术支持是必要条件。色情网站如果想跳过服务商自给自足,其成本将会非常高昂。因此现在大部分的色情小网站,都是依附在与电信运营商有合作关系的SP身上。正如上文中提到的,“电子支付打通了网络色情的利益链条”, SP和电信运营商也已成为链条中的重要环节。电信运营商、SP与其下小网站在商业利益上休戚相关的关系和网络色情网站自身的巨大盈利能力,让作为“网络房东”的运营商和服务商,鉴于共同利益的关系,不自觉的放松对“房客”行为的监管,从而纵容了网站的违规经营。

  (四)文化行政部门管理的缺位,使网络色情“淘金者”有机可乘。众所周知,目前我们对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管理采取备案制度,根据规定未经备案的网站是不得从事经营活动的。事实上,未按照规定进行备案的注册网站不在少数,而以提供色情内容为主的网站,大部分属于没有备案的小网站。这些网站多数情况下只申请一个域名,然后把网站或网页挂在别人的服务器上,有的则链接在大的门户网站上,从而逃避备案开展经营。网络色情“淘金者”正是看到目前在互联网域名、IP地址使用等环节中的制度、技术监管缺位的现实,才会如此肆意妄为。

  (五)对青少年群体性教育的缺失,无形中为网络色情提供了潜在的用户群。青少年已经成为网络色情信息的重要使用者,这是中国网络色情发展的一大特点,其危害是不言而喻的。造成这种局面的根本原因,笔者以为是当前学校和家庭教育对青少群体性教育的缺位所致。一方面青少群体在这一时期处于性器官发育和成熟阶段,也是性心理的形成时期,他们对性知识有着强烈的正常的需求;另一方面则是在谈性色变的社会氛围和老师家长对性的错误认识下,来自学校和家庭的性教育缺失。两者之间供求不对等的矛盾,致使青少群体另辟途径满足自己的需求。而网络色情得以成为了青少群体获取性知识的途径。同时由于青少群体人生观价值观的朦胧,是非辨别能力和自制能力孱弱,面对网络色情的诱惑,很容易深陷其中、无法自拔,最终成为网络色情忠实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