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婚姻法的司法解释是具有积极信号的,其基本精神就是:谁家出钱,房子就是谁的,只有尽可能的消除掉婚姻的套利空间,才能归还其本质。关系越亲密,账越发要算清楚,对生活应进行精细化规范化甚至法律化管理,人性与道德是最不靠谱的东西。
2、新婚姻法值得好好研究,也许丈母娘们会不满,但对于整个社会是好的,只有经济和人格独立了,再谈婚姻比较靠谱。新司法解释本质上就是鼓励婚前财产公证,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
3、有人说新婚姻法没有人情味,法律就无须有人情味。先把丑话说前头,把利益关系撇清楚了,感情方能从一开始就是纯粹的。指望着依靠人情味获得利益的,不是无能者,就是自私者。
4、若有人问:新婚姻法对弱势的女方太过刻薄,如果女方因此威胁:不把房子过户到我名下,就不能结婚,该肿么办?我的回答是,如果这女的有这种想法,这婚最好不结。
5、新婚姻法被指保护强者,那为何不以此为动力成为主动者成为强者?产权清晰是公平的基础,婚姻是契约,当然应以产权清晰为前提。如果在潜意识里就把自己当弱者,依靠运气和别人的扶持来过日子,当然只会抱怨社会对强者的保护。
6、在所有对婚姻法新解的反对意见中,以下几点我是认同的:1、适用于城市而不适用于农村,对农村妇女的经济状况和传统婚恋观冲击巨大;2、若女方把工资全部用于生活,男方把工资全部用于还贷,女方同样付出了财富却得不到房子,这个确实有失公平;3、鼓励妇女正当女强人从而推迟结婚年龄进而降低生育率。
7、婚姻法新解释尤其需要注意两点;第一,其实还是以房产证上的名字为准,即便你没出钱也可分到房产,能不能加上你的名字就靠你的能耐了,法律不阻拦你。第二,为防止对方出轨自己却净身出户的不公平现象出现,可以再签一份婚前协议。
8、真正幸福的婚姻不用考虑婚姻法怎么修改,当人的性格和修养达到境界,法律就形同虚设。 当你整天想着离婚时可以分多少财产,这婚恐怕真的就要离了。
9、新解释其实只涉及到了财产分配问题,于是有人质疑:他妈的男方出钱买房子就得到保护,女人辛苦生孩子养孩子相夫教子就得不到承认?这个问题问得好,新解释在鼓励女方外出工作甚至争当女强人,另一方面,我们更应该鼓励男方承担做家务和教育子女的责任。简而言之就是:女方也应有事业,男方也该做家务。
10、婚前协议和财产公证是社会进步的表现,是出于理性的考虑,这与婚姻中的感情付出并不矛盾,恰恰相反,正因为有了契约和协议的约束,双方才能没有后顾之忧的全身心的投入感情,因为谁犯了错谁就一无所有。说句淫贱但很在理的话,契约的作用就像安全套,有了它,才能更安全,放心爱。。。
鄙人自认为对婚姻的理解是理性的,讲求公平与效率,即便是有些苛刻,但绝不缺少人文关怀,因为理性是手段,婚姻的幸福才是目的。一直庆幸自己生活在一个较为开明的幸福家庭:爸妈普通工薪阶层,母亲的收入一直略高于父亲,但她从不计较也从不贪心,是知足常乐的典范。父亲也从不大男子主义,做家务做饭更是一把好手。自认为婚姻最大的禁忌就是过分强调谁该做什么,而幸福的秘诀就是,无论什么事,大家都来一起做。婚姻,其本质就是合作,而不是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