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顾名思义就是指为促进社会和谐,专为需要政府帮助解决住房问题的中低收入人民提供基本的保障,这是一个与商品住房呈相对概念的,也就是说是为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
2011年房地产市场风云变幻,为了稳住人们对房地产市场的信心,为了防止楼市的进一步疯狂,为了抑制房价的疯狂上涨,温家宝总理年初再三强调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任务,然而年过一半,各地方保障性住房建设问题一番有一番,不是资金问题,就是土地短缺问题等等,致使2011年过完一半才20%的保障住房开始开工建设,其实笔者个人认为这些都是地方政府的不作为行为,打着保障房建设难,操作难等借口,或者有些地方干脆把已建好的学生宿舍,教师住房直接分批算进每年的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任务中去,导致的直接结果就是地方政府可以在中央政府强调建设保障性住房的几年里不必浪费一分钱一亩地来操作保障性住房,这种投机取巧的办法当前很多政府都欣然接受,这只是其中的一种情况。
还有的地方政府在建设保障性住房分配这块根本无法做到公平性,或许在他们的眼里,保障性住房其实就是为他们自己服务的。我记得前段时间央视曝光很多地方的经济适用房住户楼下停车的地方全是名车,试想一下,这些房子都分配给什么样的人了,如果中国的中低层收入人群都是这样的,那国家何必三令五申的强调建设保障性住房呢。致使最后的结果是中央的保障性住房政策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中低层收入人群的基本住房问题。
话虽如此,也有地方在建设保障性住房也是很积极的,然而我们的政府把保障性住房建设在离市区边缘的郊区,当一些业主交房之后发现,交通出行、孩子教育、医疗保障等基本的城市公共服务在这里都成了“奢望”,致使一些地方百姓拿到保障住房宁愿弃房,因为生活成本实在太高了。而此时基础设施好的地段迅速变成有钱人区,因为穷人呢,政府为了完成任务,把这些人都被赶到郊区保障房中,如果所有的保障性住房都这样,势必会形成一种所谓的贫富分化严重,中国就会有更多的富人区,贫民区,这样中国贫富差距就会进一步恶化,这对一个发展中的大国来说,无疑是抹黑了中国的形象。
我今早看见有些网友提到这样一则消息,中央电视台记者到英国伦敦的调查报道,他们的城市规划保障性住房是建在城市交通生活便利相对是城市中心或较好的地段(如泰晤士河畔所谓的风光带),开发商还必须是以最好的质量、最优廉的价格、和最好的设计才有可能竞拍到建设保障房项目,政府给到竞拍成功的开发商的回报是可以在城郊其他地方建商品房,否则一般还拿不到建商品房地,记者还调查到这些保障性住房建筑的外观为了和城市商业区的协调,并尊重住保障房人的人格尊严,一般外人是不能分辨或区别是保障住房或是商品房。
由此可见在国外对人格尊严的保护上升到一个档次了,在我国仅仅是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及建设后期的基础设施配套完善问题总是被一些地方政府以种种借口来推迟或者干脆不做。我们的胡锦涛主席在刚刚结束的建档90周年大会发言也提到,“推进社会建设,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优先位置,加快发展教育、社会保障、医药卫生、保障性住房等各项社会事业,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保障房”等民生问题作为重要的问题在建党90周年这样的环境下提出,可见其战略地位之高。从另一个方面来讲,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其实就是一种更好的体现尊重人权的表现。我们不能以保障性住房为契机来对穷人与富人进行分区,来扩大中国的贫富差距,这是一个社会和国家发展极其不可取的,这样会导致的社会问题会更加严峻,这样就会扭曲我国在房地产战略中提到的“楼市双轨制”发展,特别是当前欧美等国家总是喜欢拿着“人权”口号来对我国进行批评。笔者认为如果我国在保障性住房建设这块做得好,这也是一次抨击欧美国家所谓人权的一种最有力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