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油气合作受俄投资环境的制约


  中国大型油气企业向俄进行战略投资,通过战略投资控制油气,为中国未来的能源安全提供保障。中俄开展能源合作的关键就在于俄罗斯对中国资本的吸收,中国虽然与俄罗斯一样也是经济转型国家,资本也相对短缺。但在能源的生产上,由于国内需求的加大而不得不大量向海外投资,以从国外获得急需的能源。俄罗斯是中国能源来源的重点地区,因此中国对俄投资开发能源是中国能源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俄罗斯的投资环境不够理想,则严重制约着中国对俄的投资。政府效率较低、政府官员腐败、社会不安定、各利益集团之间恶性竞争、对外投资进入战略性行业本能的排斥等因素严重阻碍着俄投资环境的改善。俄现存的投资环境制约了中国对俄投资,从而也成为了中俄能源合作的障碍。

  俄罗斯的政策多变,很多投资与贸易规则不与国际接轨,操作过程人为因素比较多,使我国企业在俄合作既受到法律法规的约束,又要拿出大量的时间和人力、财力来处理人际关系。一是法律和法规仍不健全。目前俄罗斯还没有调节采矿生产全过程各阶段问题的矿业法典。在现行的法规中,法律调节机制不够明确,一些关键问题,如矿产销售采用世界市场价格、外币兑换、资金转移、所有权、管理、争议仲裁等问题,尚待解决。在已修改的地下资源法中,矿权(许可证)的转让依然受限。一个公司勘探工作成功后不能理所当然地获得该矿床的采矿许可证等。二是税收负担过重。俄罗斯采矿工业缴纳两类税费,即采矿税和矿物原料基地再生产提成。这些付费按采矿企业总收入计算,而不是按利润计算,因而显得过高。油气税增加较快,2005年1月1日俄罗斯联邦税法修正案生效,将石油开采税从原来的每吨347卢布提高到每吨419卢布;同年7月,俄石油出口税提高到每吨136美元。据俄罗斯《生意人报》2008年2月4日报道,俄罗斯总理批准了新的石油出口税,从2月1日起该国原油出口税从原来的每吨275.4美元上调到333.8美元。三是政策的稳定性较差。俄罗斯政策多变,矿业开发周期又长,投资者担心在矿山投产期间一些法规和制度发生根本性的变动,增加投资风险,影响他们的权益。四是有些规定过于苛刻。俄罗斯政府只允许俄方控股至少51%的企业参加该国大型油田、西伯利亚大型金矿和铜矿的项目招标。2005年,俄罗斯政府公布了外资禁入的首批战略资产名单,油气资产列入其中。一些具体的法律规定直接影响到投资者的积极性,如《地下资源法》规定按国家指定价格在原地销售矿产品,往往会使投资者望而却步。按《产品分割协议法》规定向外商提供的油气田开采条件恶劣,外商承担的风险过高,对外商限制产品分割示意图过于苛刻。五是俄方人为因素较多,造成中方企业很多困难。俄罗斯石油、矿产资源勘探开发权竞标不规范,缺乏透明度,暗箱操作严重,对中国企业投资造成较大损害。近一时期,俄罗斯对我在其境内进行投资合作高度重视,对一些已完成前期勘探、前景好、储量大、开采和运输条件好的项目设置障碍,阻止我国企业获得开发权。另外,俄方办理劳务许可证手续繁杂,时间长和收费高的现状,在短时间内难有大的改观,也使合作项目的进程受到影响。

  目前俄对外来投资仍设置一系列限制,这种限制可以分为直接和间接两种。直接限制涉及油气资源开发、飞机制造、航空运输、保险、大众传媒和土地所有权买卖等领域。俄在上述领域设限的方式主要是规定外资在企业内持股的最高比例、禁止购买不动产、限制外商参与国家采购和企业私有化的竞标等。俄罗斯不允许外国企业在其战略性油田的开发中控股,重大对外合作项目必须由普京总统亲自拍板敲定。正因俄罗斯能源领域存在很多市场经济以外的特殊因素,外国石油企业在进军俄罗斯的道路上都会遇到很大阻力。例如,根据《俄罗斯联邦天然气供应法》,外资在俄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中的份额不能超过20%。间接限制主要包括对外资的进入设置行政壁垒。如在俄《银行法》中没有对外资进入俄银行体系设置直接限制,但是俄中央银行有权对外资信贷机构在业务和最低注册资本方面提出补充要求。此外,在外资信贷机构中俄罗斯雇员的数量不能少于雇员总人数的75%。  

  另外,俄方的官僚主义和贪污腐败损害俄罗斯的投资环境。中国投资人在俄罗斯遭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和麻烦,这主要涉及到目前在俄罗斯无处不在的官僚主义、贪污腐败以及警察安全部门的专横霸道。政策法规多变,行政壁垒、政府和企业间缺乏相互信任、国外企业进入俄市场规则不透明等,海关的工作效率低下等一直被认为是影响外资流入俄罗斯的主要因素。正因为这些因素,中国在俄罗斯的一系列投资行动都遭到了挫折。中国在莫斯科进行的大型房地产投资行动也没有获得预期的效果。

  俄方审批效率低下,影响对俄投资项目的进度。自1991年外国石油投资进入俄罗斯石油勘探开发领域以来,已有上百个油气田列入按产量分成合同开发的清单,但仅有3个项目按产量分成协议正式实施,其他均处在待实施或谈判及待审批阶段。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与俄罗斯就中俄石油管道问题的合作研究进行了近10年。2002年12月,中油集团拟参与俄罗斯斯拉夫公司的竞拍,但未获成功。因此,深入分析和比较外国石油公司在进入俄罗斯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于规避投资风险,加强中俄石油天然气合作具有重要的意义。另外俄罗斯政府在中俄石油天然气合作问题上犹豫不决,不但有深层权衡利益的考虑,也有国内企业集团和地方政府等的牵制。俄国内企业集团和地方利益之争,影响政府决策。随着企业集团和地方在俄经济地位的上升,它们对中央决策的影响也在日益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