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烘干”供应商合理利润


  政府采购应体现规模优势,但不能过分强调低价,更不能“烘干”供应商的合理利润。

  近日,沸沸扬扬的电梯事故让人们在重新审视电梯质量与安全的同时,也对电梯采购环节以至于整个政府采购有了更多的关注。如何在采购环节确保质量与安全,已成为社会对政府采购的集体性期待。

  那么,缘何一些企业会在投标中宁愿牺牲质量来铤而走险呢?这是在怎样的一种压力下的非理性选择?

  笔者认为,一方面,政府采购项目极大的吸引力可以说是企业宁愿铤而走险的诱因。政府采购项目不仅资金有保证,而且体现政府公信力,对于中标企业来说既是一种荣誉,也是品牌宣传推广的良机;另一方面,从客观角度讲,有些投标企业本身从技术能力到资信条件都难以达到招标门槛对质量、功能的要求,投标不过是垂涎政府采购故心存侥幸而为之。此外,还有一种可能的情况则与政府采购项目的预算与评标办法相关。有些政府采购项目由于预算资金安排比较紧张,而采购计划中的需求又相对较大,这种情况无疑会明显增加投标报价的压力。有些负责任的大企业可能会以牺牲利润的方式来争取机会,既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又助力品牌形象的宣传与推广。而那些难以凭实力与大企业抗衡的小企业以及一些缺乏责任感的企业则可能会选择偷工减料、牺牲质量来侥幸一搏。

  与之相类似的是,在有些项目的评标中,价格因素占比相对较高,甚至有些项目,如标准定制和通用服务项目上,可能直接采取低价中标或价格分占绝对比重。由于对价格的过分强调,同样可能导致一些急功近利的企业放弃企业经营的道德底线,而以超低的投标报价力取中标机会。企业是以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应该说,有些企业或许宁愿以牺牲利润成就品牌,但有些企业面对低价竞争则有可能以牺牲质量来求得利润与成本的平衡。

  因此,要想在政府采购环节确保质量与安全,两方面工作很必要:一是在政府采购预算环节科学合理地安排预算资金,力求采购预算细化到项目。二是在采购环节合理设置价格因素的比重,既要体现政府采购规模优势所产生的价格优惠,又不能过分强调低价中标。换言之,要给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留有合理的利润空间,避免某些不法企业因为利润的严重压缩而另辟“蹊径”,在产品质量上做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