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申诉诉南京移动公司目无法纪严重侵犯用户合法权益
任化利 备用联系电话:13701451082
2011-7-20
中国消费者报、江苏移动公司、江苏通管局、申诉中心、通信消费维权群所有成员、社会各界:
根据工信部和通信管理局的要求,电信条例、部长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用户应当按规定到企业录入法定的个人资料。
2011-7-15日,南京移动公司三级代理店(南京江宁谷里振容路),以210元卖出号码15861808133给本人,据说这种卡享受充100送100,长市话均0.2元每分钟,内存30元话费,当晚购买此卡后令人质疑的是没有协议,我感觉势头不对赶紧到谷里移动营业厅查询情况发现,该卡却已有客户名称:峰帆科技,很明显,客户资料与实际使用人根本不符。我就在脑海中想,我现在在南京移动公司的三级代理店买到此卡的途径是正确的,我为了保留证据立即对该卡充值100元现金,获得200元的话费,随向10086进行投诉。
据10086讲,峰帆科技是南京移动公司下属公话运营商。这类人群不是消费者,不属于用户,不属于集体用户,也不属于个人用户,而是地地道道经营者,消法规定,这类人群不属于消费者。
纵观中国移动南京分公司,其一级代理商峰帆科技利用不正当手段卖卡谋取暴利,同时霸占用户的主要拥有权。
2011-7-17,0点利用风帆科技负责人冯建峰用13585156789对本人进行恶意骚扰,我要求移动公司向我方提供该号码深夜呼叫我号码的信令。
上述情况已经面向江苏移动公司进行投诉,谷里移动营业厅于2011-7-16拒绝录入用户的合法资料,继续维护了峰帆科技的不法行为。
申诉前,我多次致电10086,要求处理,10086均已转办相关部门,公话代表移动公司答复:不可以录入用户身份证件资料。我对移动公司答复无法接受,现申诉。
相关通信管理部门、消协及时处理本投诉,目前,峰帆科技高价卖卡又霸占消费者的主要通信权,在整个江宁区到处蔓延……
2011年07月17日晚,我打电话到10086告知,如因移动公司办理客户资料录入延迟导致对方把卡补走,由移动公司负全责。移动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方法,严防对方补卡。当时我在电话中和移动公司验证了密码。
2011年07月18日上午,我的手机上收到10086发来“尊敬的用户,你成功办理补卡业务……,我手机屏幕马上就显示:无效SIM卡。
2011年07月19日下午16时22分,南京移动公司10086表示退还本人卖卡产生的经济损失210元现金并承认移动公司存在严重问题,希望本人体谅,本人坚决不同意。
因为我选购这种卡的套餐比较优惠,是从南京移动公司的三级代理商那里买回来的,是正规的购卡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