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浏览了一篇文章,大意是要实现价值共享,企业就必须承担社会责任。让我联想起最近对慈善公益机构的质疑问题,从而引发我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感慨。
对于社会责任与企业道德问题的讨论从没有像今年这样的滑稽,在首善陈光标在“高调”慈善,呼吁企业家裸捐的时候,中国慈善排名榜竟然没有他。原因是有媒体质疑他虚假捐款。慈善排行榜的底线是10万元,而竟没有他。他听后感到的一定是震惊,如同很多民众一样,怎么没有以前的首善陈光标呢?这个男人第一次当着媒体的面流泪了,泪水就是他内心的委屈。他觉得不公,找出捐赠的发票等向记者展示。很多人批评、谩骂他虚伪等等。最后,他选择了沉默。
10万元的底线就让中国慈善排行榜彻底丧失了真实性,也把民众的信任彻底粉碎。因为陈光标手中的发票显示:西南干旱打井话费600多万,向中国青年基金会捐赠800万,智利地震捐款100万等等,这些都是有据可查的。而我们的官方评选称因舆论压力把他排除在外了。他说:“人在做,天在看,真实的陈光标,会将慈善进行到底。”
新的首善曹德旺则表示:“他是企业家不是慈善家,该捐的钱都捐了,再捐个人口袋就没钱了。”他也从来不提倡裸捐,觉得这不负责任,企业家毕竟要有股票放在企业里,这样作为股东角色才有未来。他以一个人名义向玉树地震灾区捐款1亿元,另捐款2亿元用于西南抗旱救灾,但对这2亿元的使用提出条件,只有符合条件从能用,开启国内捐款问责之路。
对于陈光标,我觉得无可厚非,在我看来他是一个有责任的企业家。他努力的去做了,他就应该得到民众的认可。假如说像某些企业一样,一分钱也不捐,你又能说什么?说他没良心,那好,先摸摸你自己的良心,你比他在承担责任和慈善上付出的多吗?没有的话,你又有什么资格去批评他呢?也行是历史的通病,一个人做了一辈子的善事可能没人记得,但突然有一天有人发现这个人的一点不足,所有的人就都看到了不足,而忘记他曾经的做过的善事。
细心的你也可能发现,曹德旺每次捐款的时候都强调“一个人名义捐款”。也就是说他捐出去的钱,不是企业的,而是他个人的私有财产,个人认为这是因为曹德旺先生长期生活在美国所造成的。而其他捐款企业家呢,以企业的名义捐款。这就是东方与西方慈善捐款的区别。西方企业强调信托责任,他们不会去牺牲股东利益来做慈善。所以,我们很少见到在中国的跨国企业进行巨额捐款,奇怪的是反而没有人去批评他们。而个人则不同,他们认为人都是有“原罪的”,出于赎罪和爱心,他们做慈善。这就是西方慈善更多的是以个人名义进行的原因。
就如先前的舆论所说:“富人们用于慈善的钱都不是自己的钱,而用别人的钱或者说用银行的钱大方地慈善一下,显示自己财富的合法化,还能品味一下“|道德优越感””。也就是说很多企业家的捐赠与慈善行为,并不一定都是出于社会责任或良心所致,有时还带有功利性和动机性。这就需要说一下中国企业家或者企业捐款的原因了。
在中国,企业捐款都有太多的功利性!
首先,表现在捐款是政治任务,不捐不行。这就是为什么在大灾大难中我们总会看到某些熟悉的国企名单,他们真的是出于自愿捐款吗,真的是有社会责任吗?我想不是的,是政治需要逼着他们不得不捐。就如同我们的地方政府,此时都会给居民下达硬性指标,每人至少捐款多少一样。只是国企的指标来自于国家、来自于政府。
其次,捐款的广告宣传效应。企业捐赠本身就能引起社会反响和广泛关注。同时对于捐赠企业,通常会给于一份荣誉证明,这也是企业宣传的资本。举个例子,某此买衣服,想讨个折扣,结果人家让我看收款处地荣誉证明,说:“我们不打折,我们每100元收益要捐个红十字会多少多少。”人家也是献爱心啊,你能跟爱心讨价还价吗?
再次,舆论压力。典型的是08年的万科事件。万科在汶川地震后捐款200万,并且因王石给企业员工限定捐款额度而走上风口浪尖。最后万科迫于舆论压力,捐款1亿元,方才满足民众要求。其实,对于这次事件,很多人认为这次理论捐款的失败一方面是万科忽视了民众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要求和关注,另一方面是民众对企业伦理和责任认识的不全面造成的。这个后面会提到。
最后, 避税优惠。捐款可以给企业带来税收上的优惠,是企业避税的重要手段。通过茅台事件就可知一二。2011年5月份的新闻中有:2010年茅台年报中显示有500万应收账款为民政部。一时间舆论四起,流言不断。民政部消费了500万元的茅台酒吗?最后,茅台回应是为玉树地震捐款500万,未收到发票不能报销抵账。我不知道这一说法的真实性有多大,玉树地震一年后还未收到捐款收据,那只能说明我们的某些机构的问题。
真正的是出于社会责任的捐款与慈善行为,在中国这样的企业中很少。
下面用万科与中石油的问题说明一下。
众多周知,万科在汶川地震中捐款200万,遭到舆论的抵制。其实,万科捐款200万,无可厚非,至少比“诈捐”的某些明星要好,也比在我国掘金的外企捐的多。可能很多人觉得万科作为中国最大的住宅开发商,捐款200万,太没良心了,太不负责任了,太不爱国了。万科最终为此又补捐1亿元,才顺利化解这一场公关危机。
但当你看了中石油的捐款对比后,你也许会有所改变。据中石油网消息,中石油对汶川地震无争议的货币捐赠为2300万元,对外号称3.2亿元主要是100万职工1.2725亿元、39万党员1.27484183亿元的个人捐赠。而日本地震时呢,中石油集团先对日本捐赠3000万元人民币,有捐赠3万吨汽油(据网友测算,价值在1.9亿元以上),以后捐款领导层另行讨论。中石油的捐款有多少是出于真心我不知道,但党员个人捐赠不用算是中石油的捐款吧。中石油在汶川地震时的捐款总额确实比万科多很多,难道你能说中石油更爱国、更有社会责任吗?它即使爱国,也是爱的国人手中的“货币”,它的社会责任又有多少是出于企业真心呢?
我不是愤青,因为我不配,只是没想到自己又做了一次伪愤青!以上观点不具任何倾向性,请自觉判别。
水中孤柳 2011-7-20 夜
企业捐款和企业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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