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滚蛋门”可望扬名全国
有关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国庆5月1日调至新的工作岗位,马上有人于次日(6月1日)上午在该院办公楼悬挂条幅辱骂该领导同志并燃放鞭炮的事件,经广西南宁市人民检察院6月8日晚间向媒体通报说明确有其事之后,这件事又成为媒体关注新焦点,网上议论就像炸开了锅,南宁发生的这个“滚蛋门,”可能又让南宁再次扬名全国。
据相关媒体报道,在这起“辱骂”事件之后,当地上级部门高度重视,组成专门工作组认真开展调查,经查,该事件系青秀区人民检察院一名检察人员因对陈国庆个人有意见借机发泄,花钱雇请4名外来人员所为。
这么个很有创意的“辱骂”事件,如果真的己经“组成专门工作组认真开展调查”,估计不应该仅仅查出“该事件系青秀区人民检察院一名检察人员因对陈国庆个人有意见借机发泄,花钱雇请4名外来人员所为”这么简单,因为这件事要调查的东西很多,可以说太多了。
比如说,“该检察院一名检察人员因对陈国庆个人有意见借机发泄”,这个人为何在陈国庆调到别处之后才“发泄”?以前他为何不发泄?深层原因是什么?有关条幅所指的“最独裁、最腐败、最坏”应该指向陈国庆个人,调查决论应该说明陈国庆原来真的不是什么“最独裁、最腐败、最坏”的人?否则怎么能够帮助陈国庆摘掉这几顶大帽子呢?难道要让陈国庆陈述自己不是“最独裁、最腐败、最坏”?这样更加闹大笑话。
另外检方还通报,陈国庆于2007年3月任青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任职期间,青秀区人民检察院获“全国先进基层人民检察院”称号、立集体一等功。关于这个莫大的荣誉,应该不是陈国庆一个人的功劳。如果因为有了这个荣誉,就什么事都完美无缺,那么,为何又发生“混蛋门”呢?因此,如果弄一些就像文革时期样扳戏的检查结论,正面人物就高大全,反面人物总是一脸坏蛋像,那么,也会让人笑掉大牙的。
南宁的“滚蛋门”发生于6月1日,6月8日经相关部门确认之后,9日上午才开始引发媒体和网络的跟进和社会的关注,这等于相关部门面临的危机才刚刚杀到,如何较客观公正地处理这件事,是一种智慧的考量。
别的什么都不说,就假设说你是市级或省级的人大主任,这个检察院系统是归你管的,现在就发生这件事,当外省市同级的主任于无意之中跟你谈及这个“混蛋门”时,你能怎么回答,难道你能说,只有一方有事,另一方什么事都没有。想想,这种事真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