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的“三国演义”:所有权本地化是制胜“法”宝


 

支付宝的“三国演义”:所有权本地化是制胜“法”宝
标题中,给“法”宝的“法”加上引号,是有用意的:既这个法是法律的“法”,而不是法宝的传统含义。也就是说,支付宝所有权本土化,是符合中国法律和监管的规定。
无论在哪,法是基本准则,在情、理、法之间,如果只能做单项选择,无疑只能取“法”。所以,马云不顾非议,选择把支付宝所有权土本化,来使其依循中国法律制度,遵循获得中国央行所颁第三方支付牌照的游戏规则,实为明智之举。
在雅虎短暂误会之后,阿里巴巴获得了其谅解,说明雅虎对马云的所作所为正在发生质的转变,认为支付宝所有权本土化是有利于支付宝发展壮大的唯一性正确选择。
但是软银对支付宝所有权本地化仍然持反对态度,孙正义提出所谓“协议控制”的方案,希望成立纯中资持股公司持牌独立运作,外资公司与持牌公司之间通过商业协议安排,将持牌公司收入转入外资公司,从而规避中国市场只有中资企业才能获得牌照的规定。
其实,软银的这种协议控制是冒了很大风险的。这种“协议控制”实质上仍为外资企业控制,并没有绕过中国央行规定的外资企业不能获得支付牌照的规定,从而让支付宝游走在法律边缘,存在牌照被随时吊销的可能。
马云在参加第九届“D:数字化大会”上有句很精彩的发言:15年前,美国人教我们做生意要遵守法律,现在却有人叫我们绕开法律。分析人士认为,曾经不支持的雅虎和现在不支持的软银,都可以对号入座。
守法是企业运营之本。支付宝所有权本地化是在规避法律风险。在当地做生意,遵守当地法律为企业的第一要务。谷歌在中国就是一个很好的反面教材。这种想绕开中国法律的做法,是难能在中国找到适合生长的土壤的。软银应该明白:谷歌不能例外,支付宝也不能置身“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