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的“三国演义” :所有权本地化是制胜 “法”宝
标题中,给“法”宝的 “法”加上引号,是有 用意的:既这个法是法 律的“法”,而不是法 宝的传统含义。也就是 说,支付宝所有权本土 化,是符合中国法律和 监管的规定。
无论在哪,法是基本准 则,在情、理、法之间 ,如果只能做单项选择 ,无疑只能取“法”。 所以,马云不顾非议, 选择把支付宝所有权土 本化,来使其依循中国 法律制度,遵循获得中 国央行所颁第三方支付 牌照的游戏规则,实为 明智之举。
在雅虎短暂误会之后, 阿里巴巴获得了其谅解 ,说明雅虎对马云的所 作所为正在发生质的转 变,认为支付宝所有权 本土化是有利于支付宝 发展壮大的唯一性正确 选择。
但是软银对支付宝所有 权本地化仍然持反对态 度,孙正义提出所谓“ 协议控制”的方案,希 望成立纯中资持股公司 持牌独立运作,外资公 司与持牌公司之间通过 商业协议安排,将持牌 公司收入转入外资公司 ,从而规避中国市场只 有中资企业才能获得牌 照的规定。
其实,软银的这种协议 控制是冒了很大风险的 。这种“协议控制”实 质上仍为外资企业控制 ,并没有绕过中国央行 规定的外资企业不能获 得支付牌照的规定,从 而让支付宝游走在法律 边缘,存在牌照被随时 吊销的可能。
马云在参加第九届“D:数字化大会”上有句 很精彩的发言:15年前,美国人教我们做 生意要遵守法律,现在 却有人叫我们绕开法律 。分析人士认为,曾经 不支持的雅虎和现在不 支持的软银,都可以对 号入座。
守法是企业运营之本。 支付宝所有权本地化是 在规避法律风险。在当 地做生意,遵守当地法 律为企业的第一要务。 谷歌在中国就是一个很 好的反面教材。这种想 绕开中国法律的做法, 是难能在中国找到适合 生长的土壤的。软银应 该明白:谷歌不能例外 ,支付宝也不能置身“ 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