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应整治购物卡背后“公共贪占心理”


  按照七部委共同推出的《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6月1日是商业预付卡施行实名制的首日。可从执行情况看,根据媒体报道,“很多网民对实施效果持怀疑态度”。记者在北京西单商业区实地调查发现,这里的很多商家并未严格遵守有关部门的规定,一些人甚至想出了新政策的应对之法,比如不以单位名义购买,而以个人名义分批购买;沈阳多数超市、商场仍有少数商家未执行,还存在着“阳奉阴违”现象。有商家把购物卡“七十二变”来帮顾客规避新规。与此同时,很多“黄牛党”也开始“见招拆招”。

  事实上,据某检察院统计,在该院侦办的行贿、受贿案件中,以购物卡作为贿赂品的案件竟然占到了83%。购物卡已成为隐性的腐败道具,国家出台实名制等进行严厉打击是必要之举。可是,为何在推出伊始,就遭到无形抵制?笔者以为,这是因为购物卡背后有严重的“公共贪占心理”。

  对企业来说,使用购物卡可以实现“一举多赢”,员工获得福利,企业避税、变相行贿受贿。比如一般企业,因为购物卡费用可以作为成本列支,省去了25%的企业所得税,“如果一个企业一年发放100万的购物卡,那么光是企业所得税就可以省25万”。再者,从发卡机构、售卡机构到购物卡使用者、倒卖卡的“黄牛”,再到商场中高端产品的衍生,已经形成一条稳固的利益链,很多人都愿意在购物卡腐败中继续沉溺。中国百货商业协会会长楚修齐近日表示,2010年限额以上的企业实现了零售额5.8万亿元,如果按20%的比例计算,购物卡产生的销售收入也在上万亿以上。

  尽管国家出台了严格规定,既得利益者和权力阶层对此根本不以为意,这才是购物卡实名制受到轻视、抵制的主要原因。国家法规很好,可因有严重的贪占心理,为了自我好处,很多人就不把法律和规则放在眼里。缺乏慷慨正直的公民秉性,缺乏对规则的敬畏感,缺乏遵纪守法的忠诚感、使命感和责任感,缺乏“让规则看守世界”的职业信仰和社会文化,很多好的规则和做法所能发挥的监控力和约束力就有限。

  资料显示,1991到2011年4月,国家对购物卡已出台六次禁令,却始终禁不住小小的购物卡。笔者以为,就是因为腐败和反腐败、既得利益和反既得利益之间,注定就是一种无形的较量和暗中博弈,后者总会想法抵制前者。某些人已经对“购物卡腐败”产生了一定的依赖性,他们是不会轻易歇手的。

  为了让好制度得到彻底落实,在继续出台购物卡实名制细则的同时,更要对那些肆无忌惮的公权力、“公共贪占心理”严厉打击、及时纠正。如果仅仅为了自我小利,而将国家法规尊严扔到一边,将反腐败工作扔到一边,将公民起码操守扔到一边,无疑会让社会文化和精神发展更加物化和急功近利。多构筑清明高尚的社会心态,多张扬慷慨公正的公民性情,这才是彻底遏制“购物卡腐败”的惟一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