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州日报》报道,由于受鲁花的委托进行营销策划活动,撰写网帖严词攻击竞争对手金龙鱼食用油,北京一家营销公司的策划总监郭某涉嫌损害商誉罪被深圳警方逮捕。据报道,郭某的网贴标题为《金龙鱼,一条祸国殃民的鱼!》,直接攻击其竞争对手,最终被金龙鱼告上了法庭。
随着各种网络炒作活动的曝光,一个隐藏在网络背后的特殊职业“网络推手”逐渐被社会所认知。这是一个“收人钱财,替人炒作”的职业,“推手”们接受广告主的委托后,利用手上的“水军”资源,在各种论坛、博客上进行发帖、顶贴、回复、引导等动作,进行大规模网络炒作,达到快速提升广告主知名度的目的。近几年比较有名的网络炒作活动有“凤姐”炒作、“贾君鹏事件”、“王老吉”震后捐款炒作等等。网络炒作的见效速度非常快,一夜之间可以红遍整个虚拟世界,比传统媒体快出很多,因此很受一些企业的欢迎。但网络炒作在知名度快速提升之余,带来的负面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一旦社会大众意识到其中的“猫腻”,企业的美誉度将大打折扣。
鲁花对金龙鱼的网络事件,鲁花委托的营销公司犯了战术上的错误,赤裸裸攻击对手的方式是不可取的,因为大家都是同行,不能说谁比谁高尚,你说别人的屁股不干净,等于告诉大家,自己的屁股也不干净。一旦对手反击,那么会造成双输的局面,甚至影响整个行业。当然,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或许是件好事,说难听点,“狗咬狗”会咬出行业的黑幕,让消费者又接受了一次食品安全教育,最终有可能促进行业的进一步规范。
鲁花这次的炒作,炒得有点过度,最终炒糊了,网络“推手”变成了“黑手”,打了对手一个耳光,也打了自己的屁股。看来,不恰当的网络炒作类似于葵花宝典,其中得失,自有公论。
“推手”变“黑手”,鲁花“炒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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