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西方发达国家的缘故,民主政体被描绘为世界上文明、先进的政体。从具体事例来说,西方发达国家之所以发达,是因为他们民主;或者反过来,正是因为西方实行民主政体,所以他们才发达。这样一个结论已经根深蒂固。虽然在西方历史上,民主只是近100多年的事,但是,这个社会发展的公式,已经成为教科书里不可颠覆的规律,成为有点文化的人不假思索的常识。
然而,这个结论有较大的缺陷。当今世界上有很多国家,都采取了同西方发达国家一样的民主政体,却没有繁荣和发展,依然处于比较落后的状态。这一现象普遍存在于拉丁美洲、非洲、亚洲,以及近年来的东欧。这些国家或者因民主政体而停滞发展甚至倒退,或者时常发生内斗,或者把民主政体变相地转为独裁。从世界范围看,除了少数欧美国家能够符合“民主等于繁荣”这一虚拟的真理外,大多数国家都成为这个定律的反例。面对这一现象,很多理论家又有另外一些结论。例如,有的说,民主是很好的,但是,那些国家的国民素质很差,因此,只有改造了国民素质,才能实行民主。还有的说,民主也是阶段性的,只有先发展了经济,达到一定的富裕程度,才能像西方一样实行民主政体。这些解释的前提,依然是把“民主等于繁荣”当成绝对的真理,只不过是给它加了一些限定条件。对此,我想说,这些观念都比较牵强,即便有些似是而非的道理,也没有抓住事情的本质。事实上,民主政体能否实行?实行以后会产生什么结果?民主政体的成功与失败,与一个社会自身的社会结构和主流价值观有密切的关系。
民主政体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标志,就是一人一票,而且,对于18岁以上的人来说,一人一票不分男女、不分贵贱、不分贫富、不分智愚,每一票的价值都一样。这样一种制度如果要发挥绝对的作用,有一个条件,即社会上的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彼此没有强有力的纽带和连接。换句话说,一人一票的民主只能适应“一盘散沙”的社会。正是因为每一个个体都是独立的、自由的、彼此无关的、自作主张的,一人一票才能体现出它在政治决策上的意义,否则,它就是要打折扣的。因此,“一人一票”的民主要发挥作用,前提是每个人都是不与对方融合的沙子,它是一种沙子的民主。反过来说,在一个家庭,如果传统习惯认为,儿子要听父亲的话,妻子要听丈夫的话,那么,当父亲能够决定儿子的选票流向,丈夫能够决定妻子的选票投给谁,一人一票便丧失了它的意义。这个例子说明,在注重家庭的这一传统社会结构中,有些人的一张选票,价值比另一些人要大,有些人可以决定他人的选票。这就使得“一人一票”的价值改变了。
不同社会都有自己的社会结构,例如,中国以前除了家庭的意义超过个人外,宗族的价值也很大。在另一些国家,种姓制度这一等级社会,也冲淡了一人一票的意义。还有一些国家,宗教信仰比较强大,宗教成为基层社会的组织形态,一个宗教领袖的作用,超过几百、几千张选票。最近也门的局势发生变化,原因之一是部族力量发挥了很大的作用。这些例子归纳一下,说明了一个事实:在很多社会,基层的社会结构并非一盘散沙,它总是有不同的文化,将基层社会凝结成石块。石块有大有小,但它排除了“一盘散沙”的存在。家庭、宗教、宗法、师生、种姓、部落、部族等等,它们所形成的非个人化的社会基层单元体,都可以看成是一块块的石头,而非个体独立的沙子。因此,不同基层社会结构所形成的石头,往往会使得“一人一票”失去作用。
就非西方发达国家来说,如果要让“一人一票”发挥最大的作用,就必须打碎所有的石头,而且,要打得越碎越好。比方说,家庭内部,儿子必须听父亲的,妻子必须听丈夫的,就不能存在,至少不能绝对存在。对于家庭内部事务,也许还可以,对于家庭之外的社会事务,父亲的意见必须同儿子的意见价值相同,丈夫的意见必须同妻子的意见价值相同。对于师生关系也一样。18岁以前不说它,学生18岁以后,如果还是师道尊严,如果老师还能长期影响学生,等于是伤害了“一人一票”的价值,因此,学生也必须与老师平等,学生对于社会的意见,在价值上也必须同老师一样。对于宗教也一样。一个宗教领袖在教堂里能够影响很多人的事情不能发生,一个部落酋长一言九鼎的事情也不能发生,否则,“一人一票”也毫无意义。
因此,当“一人一票”的民主进入其他社会,它首先就需要破坏原先的社会结构,要把原先社会中存在的石头、土块,统统变成粉末,变成沙子。当有些人说“民主是阶段性的”,其实就是在说,当这些石头、土块还没有打碎的时候,当一个社会内部还有其他文化形成各种凝聚力量的时候,当基层社会还没有成为“一盘散沙”的时候,当每个人还不是独立、自由的时候,民主是无法推行的。这是我们在很多地方看到的现象,即,“一人一票”的民主进入那些社会,由于需要打碎所有的石头、土块,便遭到了石头、土块的反抗。反抗有多种形式,种姓制度的反抗相对温和,家庭、部落、部族文化的反抗,就会形成冲突,而宗教的反抗,尤其是政教合一社会对“一人一票”的反抗会更加强大。那么,那些所谓“非民主国家”基层社会的石头、土块是否必须被打碎,必须被碎为“一盘散沙”?西方发达国家也是这样吗?
西方发达国家在很多方面的确形成了打碎一切石块的“一盘散沙”的局面。例如,父子之间要成为朋友,父母不能强制孩子,必须尊重孩子的意见,就是这一体现。夫妻之间也同样,离婚的随意性,夫妻地位的平等,都是保证丈夫选票与妻子选票价值相同的前提。师生关系也一样,老师也不能强迫学生,而应该让学生自由,自己决定事物,都是这个目的。这里需要说一下宗教。在西方发达国家,宗教同样存在,但它首先是坚持政教分离,使得宗教对世俗社会的影响大大降低。其次,以美国等新教国家来说,教派众多,也使得宗教形成“石头”的能力下降。在法律上,西方发达国家也要求宗教不能影响选举。但是,在美国,这种状况也正在被打破。美国的一些宗教势力近年来也开始参与或影响选举,宗教领袖或宗教派别领袖,也开始号召信徒支持某个候选人。这一不被法律允许的现象使得美国社会也开始背离“一盘散沙”,出现了一些还不算太牢固的石头,它对美国民主今后的影响,还值得观察。
事实上,西方发达国家的民主政体打碎一切石块,形成一盘散沙,以保证“一人一票”的有效实施,在很多方面都是清晰可见的,但是,西方国家也并非完全是“一盘散沙”,它还是有一些非常坚硬的石头被保留,或者说被塑造了,比方说公司。尤其是跨国公司以及500强之类的企业,都是西方社会中最坚硬的石头。为何他们的这些石头,没有影响“一人一票”的有效性?首先,西方的法律也意识到这一点,规定企业主不能影响员工选票的流向;其次,这还牵涉到社会主流价值观的问题。西方社会的那些公司“大石头”,价值倾向有明显,就是要赚钱。这一价值观对于西方社会的每一个个体来说,也都是一样的。因此,从赚钱这一主流价值观来说,西方发达国家中“公司”这一大石头,并没有对“一人一票”造成太大的影响,关键就在于主流价值观的一致和单一。
如果我们把西方发达国家这一实行民主政体的结果和基础放到其他国家,事实上我们还应该看到,在其他国家,超越“一盘散沙”的各种基层社会的“石头”之所以会对“一人一票”产生抵抗,关键也在于价值观。不管是家庭、宗族、师生、部族、部落、宗教,这些非西方发达国家中的“社会石头”,在经历了千百年的锤炼后,它们的价值观都并非以赚钱第一。某种程度上说,这一价值观更合理,或者说也是西方发达国家再发了财以后想实现的。那么,既然如此,为何还要先将其彻底打碎成“一盘散沙”,再重新结构呢?因此,当“一人一票”的简单民主进入其他社会,一盘散沙的沙子的民主,和这些社会原先始终存在的石头的民主,总是会产生冲突。如果说这一冲突是民主的阶段,多少也说不过去,因为,西方也正视图纠正它们唯利是图的价值观,也提倡多元化,那么,是否一定要先打碎成沙子,再重新凝聚呢?
用一个故事结尾。有人在海边钓鱼,每次钓上了鱼,他都将鱼放回大海。一个路过人看到后很不理解。他问钓鱼者:为何不把钓上的鱼收集起来?钓鱼者问:收集起来干嘛?过路者说:可以卖啊!钓鱼者问:卖了干嘛?过路者说:你就有钱了。钓鱼者问:有钱了干嘛?过路者说:钱多了就可以买船。钓鱼者问:买了船干嘛?过路者说:你可以抓更多的鱼。钓鱼者问:抓更多的鱼干嘛?过路者说:你就可以赚更多的钱……可以开公司、上市、成为富豪,可以雇人干这些事。钓鱼者问:那我自己干嘛?过路者说:你就可以想干嘛就干嘛!钓鱼者说:我现在就是想干嘛就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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