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债的问题还没有到最严重的时候


  尽管法律条文(指我国的《预算法》)明明白白的写明地方政府不允许借债,然而,一直以来,地方政府却都以各种各样的形式公开的借着债,其载体最公开的就是各地方上属于地方政府所有的各类型的投资公司。由于一直以来房地产市场被人为的拉抬得价格虚高不下,各地方政府从土地拍卖以及房地产行业所获得的各种税收收入,使得地方政府的债务还能够呈现一种寅吃卯粮式的“良性循环”之中(而这正是地方政府不仅对历次针对楼市的宏观调控非但不积极,反而有意无意的故意以各种形式违抗的最重要原因),然而,去年年初以来中央出台的有“史上最严厉的宏观调控”之称的政策让地方政府的债务问题一下子大面积的暴露了出来(离全面暴露还很远),这种暴露是一点点的被迫透露出来的。我们从其发展轨迹就可以略知一二了,先是中央有关部门与各地方政府自己摸底(包括银监会的),皆言没有任何问题,一切全在掌握之中,后来是说只有一两万亿,如今时间才过去几个月,却突然冒出了十多万亿,至于后面还有多少,就老实话,实在没有人真正的知道,反正谁都知道的一点就是,绝对不会是只有这么多。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地方债务的规模发展到今天也是一个慢慢的积累过程(尽管2008年的刺激政策出台,使得地方债务的规模比以往发展得要快一些),这皆是由于一直以来,我们各地方政府所奉行的GDP的马首是瞻之故,甚至不惜而拿普通老百姓的生命不当回事的。而只要这一观念不转变,地方政府债务的规模即使老的解决了,新的也会很快的出现,甚至会出现,老的还没有解决,新的更多的就出现了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