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京东商城与国美开打口水战,引起圈内外热议。其实在下看来,此前美苏B2C发力晚没问题,现在发力则大有问题,而应该潜水一段时间,等京东挺不下去再出手,现在则炒热家电网购,间接救活京东。此外,今日外媒报道,拥有9亿用户,340亿美元年商的亚马逊即将面临开征营业税之忧。
报道称,美国加州的电子商务用户在沃尔玛的在线网店上订购当下最畅销的22英寸飞利浦平板电视必须支付214美元,但在亚马逊在线订购仅需194美元,其中20美元价差便是由于营业税差别所致。而一旦开征营业税之后,亚马逊的价格优势便荡然无存。
在中国,京东商城除了:1、亏损销售;2、廉价工资;3.少打广告等成本优势外,还包括税负低,财政补贴等非公允收入。此外,内部而言,京东除了依靠烧钱模式吸引VC及马云式洗脑许诺员工外,相对于美苏等并无运营及成本优势。因为,来自于规模的边际效益已经完全消化掉美苏的房租水电广告等运营成本劣势,而京东居高不下的物流成本则根本无法与美苏比较。烧钱模式不可持续,但美苏出手时机出现技术型失误,给了京东商城等纯粹电商们机会。
联想到早些年美苏等获得政策性扶持,财政补贴帮助企业做大做强,而近两年减免税,政策性补贴等不断减少,政府监管也从宽松到收紧。未来一旦电子商务领域,也面临此种情况,笔者可以断言,淘宝、京东、新蛋等纯粹电商不但要面临隐性成本上升的问题,还将面临政策风险提高的-“断奶又挨打”的双重困境。
也许商务部4月份出台的《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便是电商业暴风雨来临前夜的一个信号?今后还将发生什么,让我们拭目以待!
有关电子商务税收征管
相关资料显示,电子商务对税收原则、现行税制要素均带来明显挑战,存在:1、导致政府税款大量流失;2、对现行税制相关税种的构成巨大冲击 3、征营稽查难题重重,征管模式有待创新;4、国际税收司题更难处理;5、法律空白急需填补等系列问题。
目前亚马逊在北美适用的法律框架是 :1.《全球电子商务的选择性税收政策》 ;2. 《全球电子商务框架》;3.《互联网免税法案。WTO、欧盟也针对电子商务出台了对各国电子商务企业适用税率、税负的相关扶持性政策引导文件。我国在09年2月曾经热议过一段时间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统一纳入《税收征管法》的问题。
不过,基于信息立国的需要,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针对电子商务所采取的仍然是税收减免,税率调低的鼓励性,支持性,电子商务税务问题进入立法阶段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此外,商务部125规划也明确积极稳妥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积极发展新型消费业态,促进电子商务及网络购物健康发展,加快培育一批运营规范的网络销售平台,推动传统商业企业开展网络销售。
因此,我个人认为发布性电子商务,是我们的第3只眼,而交易性电子商务,则是我们的第3条腿。我个人看好电子商务,但现阶段建议消费者将其作为信息收集的参考性网站来看,否则的话,一旦电商烧钱把自己烧掉,所购产品的售后服务将成大问题。
试论京东们的困境
评论
5 views